中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投诉

中国公安部、全国妇联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新文件,要求公安机关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将家庭暴力投诉纳入“110”警力出警范围。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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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家庭里的暴力行为。中国公安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等最近出台的文件说,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和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这个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中国一位专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律师表示,她代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基本上都在城市,家庭暴力案件不多:

“家庭暴力这一方面,因为我们是在城市里面嘛,可能文明程度要高一些,家庭暴力还不是很多,不是很严重,不是很普遍。农村和外省市的我接触的比较少。”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其实公安部门“110”出警范围本来就包括家庭暴力案件:

“公安局投诉点,我是第一次听说,但是,据我所知,家庭如果出现一些纠纷和矛盾的话,公安机关也会出警的,报了案也会出警的,是在出警的范围之内的,然后会有警察上门调解。以前没有这么明确,反正在我们所在的这个城市,报警这一块没有什么问题的。”

中国公安部等部门的这个文件要求公安机关根据不同的家庭暴力案件给予不同的处理,情结轻微的案件以调节为主,对施暴者予以批评、训诫,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既然公安机关110的出警范围本来就包括家庭暴力投诉案件,为什么这些政府部门还要发文件强调公安机关的责任?湖北一个“反家庭暴力热线”负责人万律师分析说:

“这个问题以前各地方都有不同的规定,但是这个精神一直有,作为强调来讲,实际上也是推进人权的一种方式,可能有的地方执行的层面不一样。”

万律师负责的这个反家庭暴力热线成立一年多,主要工作是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辅导和帮助。谈到这一年来该热线所受理的家庭暴力事件投诉情况,万先生说:

“一方面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布的不一样,我们掌握的资源,就是说我们调查研究的范围所限,现在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统计模型在这里,不能给你一个比例或者数字。在我的观察里面,家庭暴力实际上应该是在缩小,不是在扩大的。因为,据我们观察,我们开通热线以后,包括我们接触到的具体个案,家庭暴力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因为它具有不确定和偶然性的话,当社会形成的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舆论氛围,案发的量比较小,在逐步缩减,按说是比较缩减的。”

专家认为,家庭暴力问题因为家庭亲属关系以及利益的约束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受害者除了妇女以外,也可能是孩子、兄弟姐妹、老人、恋人或者丈夫。在有些家庭暴力个案中,由于受害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长期受害性格发生扭曲,也会发生以暴抗暴的悲剧。万先生表示,中国社会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多种救助渠道:

“途径是很广泛的。第一个我们从妇联来讲,妇联、公安还有工作单位,包括那个媒体,有很多种救济的途径。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在制度层面或者在具体实践层面,都是没问题的。”

中国一个妇女组织2002年的一个调查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90%的施暴者为男性,每年有大约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问题解体。中国公安部等政府部门出台的这个文件还要求各个部门都采取措施,减少家庭暴力现象,推动创建“平安家庭”活动。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