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早报》1月12号报道说,亚洲动物基金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以及四川省林业厅等开展合作,将首先关闭四川省条件最恶劣的养熊场,然后把关闭养熊场的行动扩展到其他省市区。亚洲动物基金会创办人及行政总监鲁滨逊女士在会上表示:“虽然中国的养熊场数量减少了,可是用于抽胆的黑熊的数量却在增加。这18个省的动物保护部门在这个时候作出拒绝批准养熊场的决定是非常有意义的。”
四川环保人士杨旭东告诉本台记者,鲁滨逊女士2000年在四川成都设立了“四川龙桥黑熊救护中心”,这个中心占地160亩,可以容纳150头黑熊。杨旭东说,他曾经去中心参观过,也捐过款,他对鲁滨逊女士非常佩服。
“我觉得她不远万里走到这里来做这种事情,这种爱心一般人做不到。她们修的熊室啊,她们提供的医疗都是靠民间和基金会筹备。”
中国“养熊取胆”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其目的是改变以往的“猎熊取胆”方式。有数据表明,养殖一头黑熊进行活体取胆,相当于使220头黑熊免于被猎杀。 但是,活熊取胆的过程极其残酷。养殖场里的熊大都被单独关押在一个仅可容身的铁笼里, 每天要被活体抽取胆汁2至4次,最少的30毫升,最多有200毫升。为了增加胆汁的流出量,熊场会用特制的针管抽扎进熊的胆囊取胆汁。每到这个时候,熊都会发出惨叫,把自己的腹部抓得血肉模糊。有些熊因为无法忍受抽胆的痛苦,精神错乱,还会作出自杀行为。杨旭东说, 他去参观的时候,看到“黑熊救护中心”里大约有五六十头黑熊,大部分是从活熊取胆养殖场里解救出来的,都身有残疾。
"因为那个熊它很多都是致残了的比较多。它长期关在笼里面嘛,然后按时去取汁儿,据说很多(对)身体的影响都很大。其实这个对我触动很大。基本上每个熊它没有完好的。它的生命也要减少,但是它痛苦肯定是更厉害了。"
据报道,中国第一部综合性《动物保护法》的专家建议稿已经完成,其中特别提到了虐待动物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广东民间维权组织“公民不合作”创办人唐荆陵律师表示,在动物保护领域立法将为制裁“取熊胆汁”等虐待动物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主要是从生态平衡、物种资源保护,应该是属于环境保护的范畴嘛。但是这次的立法应该侧重点是在关于动物福利和人道地对待动物这方面嘛。很多社会的非政府组织也会在这个中间发挥作用。因为有了立法之后,那些关注这些问题非政府组织的话就会有了一个新的武器嘛。他以前可能只能通过比如说一些公众教育啊,通过一些观念的表达来制止这种不人道的行为。但是有了法律之后,他们可能通过及时诉讼啊制止相关的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吧。”
唐律师说,18省份承诺不再批准活熊取胆养殖场是一件好事,不过这种承诺恐怕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力。而即使《动物保护法》顺利推出,也需要执法机关严格执法。
“你定的一个法律行为,它并不会自动消失,仍然要通过严格的执法来去让它消失。因为像比如用残酷的方式来猎取动物的皮毛啊,或者是人类大量的食用动物饲养条件过于恶劣,都属于动物保护关注的范畴嘛。他只能说通过严格的执法来去消减,而不是单单说通过一个法律的这些行为就自动地消失。”
在传统上,东南亚国家,如中國、韩国等有食用熊胆汁和熊胆补养的习惯,熊胆汁主要是入药。 《本草纲目》称:熊胆具有清热、解毒、平肝、利胆、明目等功效。中华国医医药协会香港地球仁协会的一份报告显示:目前至少有54种草药具有与熊胆相似的功效,包括:常春藤、蒲公英、菊花、鼠尾草、大黄等。这些草药作为熊胆替代品,既便宜又有效。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