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官方中新网报道,广州市9月1号开始正式施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目前广州市具备法定执法资格的城管执法人员有3196名,但是编外的协管员却有5000人。城管部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出租屋等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完全依赖于“编制”以外的协管人员。广州的编外治安协管员也将扩展到1万人、交通协管员将扩展到3000人。
针对目前城市管理人员在执法权限上的混乱状况,广州市于9月1号起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明文禁止城管部门聘用编外协管员,并且明确规定了城管人员能够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北京的法律学者赵国君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城管部门的产生反映出目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矛盾。城管人员作为城管执法主体,其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一直受到法律界质疑:
“城管这个机构作为法律主体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内,没有这样一个真正的授权或者说合法性存在 ,本身城管就是值得质疑的。因为城管所做的一切的东西都是各个行政机关里的行政处罚权的一个汇集。这样地把一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聚集到一个本身主体并没有法律授权的那个机构来实行是否合法?这是我们学界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批评的,甚至于是应该质疑的存在的这么一个部门。”
中共中央党校机关刊物《学习时报》日前发表的署名文章指出,由于受到地方党政领导意志的影响,目前城管部门随意设定“执法”权限、滥用行政权力,已成为凌驾于法治之上的人治“重灾区”。
中国民间维权组织“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表示,由于中国各地城管大多是没有公务员身份的编外人员,其承担行政执法之责本身就违背法律。目前城管人员乱罚款、乱查抄、野蛮打人的行为盛行,与缺乏城市管理法律和监督机制有关:
“协管员他不是这个单位正式的编制,往往有很多他的素质很低,他的法律意识都非常差,非常欠缺。往往在城市的所谓执法过程当中,对协管员他们都是打头阵的,实际上对那些有正式的城管人员当成一种工具,他对一些小商小贩罚款呐,没收物品呐,显得心狠手辣一些。你看很多协管员人员打人,把人打伤,打死都很少受到处罚,或者是处罚非常轻,这都是城管制度或者整个社会制度在默许甚至在纵容这些事情的发生,这是一个根本的问题。”
北京行政学院教授金国坤认为,城管协管员一般属于公益性就业,是政府为了安置无业人员的一种思路,他们不应该有执法权。由于协管员队伍设置、经费来源、人员招录辞退、福利待遇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很多地方甚至出现治安员协管员经费来源于流动人口缴纳的管理费,交通协管员经费来源于交通罚款返还,以及税务协管员的经费来源于税收提成等不正常的“以收定支”现象。
中新网的报道指出,目前中国各地,几乎每支执法队伍和行政机关,都能衍生出一支由临聘人员组成的协管队伍,其职能涉及治安、交通、税收、工商、劳动监察和城管等。有的部门其编外的协管员人数远远超过了正式的执法人员。
北京的法律学者赵国君说,“协助执法”这一特殊的行政现象,其合法性应当引起全社会更为广泛的关注:
“在中国不只是城管存在着协管,中国存在着一个叫‘两张皮’式的行政执法第一线队伍。 警察有协警、税务干部、税务局有协税,都是正常的行政主体不退居到圈外,真正行使职能的是一批雇来的闲散人员协助进行执法的,这个已经成为中国行政执法的一个特色。当真正的行政执法存在纠纷和冲突的时候,我们好多的民众被抄摊子、被打、被杀、甚至死亡,甚至逃亡都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法律的规范、法律的程序,是否存在严格的合法依据也是值得存疑的。”
《学习时报》的文章指出,目前在中国尚没有一个对城管部门实施统一指导和监督的机构,更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城市管理法律。今后城管机制改革的核心是要厘清行政权力的边界,在城市公共管理与捍卫公民自由、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之间达到平衡。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