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公司的产品说明书在提到中国政府要控制互联网、镇压法轮功之后,紧接着就出现“思科为您提供…维护安全与运作机会”的字眼。这就容易造成一个印象:镇压法轮功好像就是维护安全。思科发言人邓恩表示,产品说明书中确有不妥当的说法,但说明书只是在重复说明中国政府的目标,而思科公司本身则是非常支持言论自由的。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思科公司一再表明:它不知道中国是如何使用从它那里得到的防火墙和侦讯系统的。
多年担任网络杂志《大参考》主编的旅美政治评论家李洪宽表示,思科公司不光是出售产品,还负责相关培训,它说不知道中国如何使用它的产品难以自圆其说:
“这个澄清当然不能自圆其说。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思科出于它的商业利益、赚钱的目的,他们想尽量回避中国跟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敌对,或者说是分歧吧,说得温和一点,这么一种分歧状态,到底你站哪一边的问题。所以,他说中国政府怎么用他不知道,这完全是谎言,不可信的。他之所以讲得自相矛盾,因为这个道理确实没法讲。”
无国界记者组织网络自由部主任莱考兹表示,她希望思科公司澄清一些问题:
“我们希望思科公司在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谈谈自己在中国互联网设备市场上的作用。我们知道思科向中国出售过可以用来审查互联网的软件,比如在1998年,互联网市场刚刚兴起不久的时候,就向中国出售过路由器。我们希望思科公司就此作出解释。我们也希望思科公司以及所有的互联网服务公司签署行为准则协定,承诺尽最大努力保证言论自由。”
莱考兹表示,她希望美国国会尽快通过全球网络自由法案,让该法案成为法律。这样,美国公司就可以拿着美国法律与中国当局交涉,而不至于被动受制于中国的法律。评论家李洪宽也说,全球网络自由法案具有重要意义:
“在网路上言论自由的保证是美国的终极利益之一,就是美国这个国家的长远利益、它的理念,这是它非常重要的利益。但是,商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尤其到限制言论自由的地方,它必须遵守当地的所谓的法律。这个问题确实造成了很多困扰,美国的媒体报道也很多,国会举行过多次听证会,以前还出现过中国公民到美国来控告雅虎公司的大官司。这些问题美国国会议员Chris Smith 有一个提案,这个提案希望针对这些问题做成美国的法律。这样的话,美国的商人在中国做生意的时候,他可以拿这个做借口去跟中国政府谈判,这样的话,也许做生意能够更顺利一些。当然,这个法律能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我还是持一个保守观望的态度,因为在现在自由通商的全球化时代,政治制度的差异、尤其是对西方核心价值的冲击,该怎么解决?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美国的政治家是解决不了的,还需要中国政治家的配合。这样,全球的和谐才能更靠近一些。”
在谈到思科发言人邓恩有关思科“非常支持言论自由”的表白的时候,李洪宽说:
“这个话如果是泛泛而谈、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的情况下,这个话是对的。一般在一个自由世界生活和长大的人,没有人说我反对言论自由,没有这样的人,就不存在。没有经济利益的话,这个话是对的。现在问题是,假如你坚持言论自由和你公司盈利的状况相矛盾的时候,你还要不要坚持言论自由?问题的核心是这个。它的作为表明它会把赚钱放在第一位,言论自由的坚持放在另外的位置。”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