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父母偷看孩子日记短信

重庆市日前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自今年9月1号起,父母偷看孩子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将视为违法行为。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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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开拆或者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家长查看孩子的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都属于违法行为。

浙江王女士的儿子今年15岁,王女士告诉本台记者,虽然她知道孩子的隐私应该得到尊重,但是作为家长,她还是会忍不住“偷窥”儿子的隐私,儿子也常常为此和她生气:

“比如说看他的短信或者是他的QQ聊天,他都感到很反感。他认为其实都是他们同学之间的一些比较正常的聊天。那么他觉得大人在干涉他。现在的社会也很乱了说到底,而且有的东西对他么也是诱惑很大的。现在的网络也不是很安全的,不健康的东西应该说也是比较多的。未成年人对这种东西抵制能力比较差应该说。所以说作为家长有的时候也想知道他们心里的想法。”

王女士说,重庆推出相关条例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是她并不完全赞成。以她个人的经验教训来看,如何增加家长与孩子的交流和沟通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应该跟他像朋友一样地聊天比较好。那么,他也比较容易接受一点。你如果去偷看什么他反而会更加反感,而且是会更加隐蔽的。像防敌人一样地防着你。”

广东民间维权组织“公民不合作”创始人唐荆陵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重庆出台禁止家长偷窥孩子“隐私”的条例,听起来很不错。但站在法律执行的角度来看,这个条例完全没有可行性:

“青少年的隐私也需要保护。但是在保护青少年的隐私和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教育方面他需要了解孩子的一些情况。假如说年纪更小一点的孩子,他可能是部分无行为能力或者是完全无行为能力,权力主张都要通过父母来行使,假如说他的父母侵权,那他用谁的名义来去主张这个权力呢,这都是很大的疑问。”

中国大陆“豆瓣网”有一个名为“父母皆祸害”的讨论小组,成员大多为80后、90后出生的年轻人,成立两年多来成员已经超过了2万3千名。唐荆陵律师表示,新中国成立后,原本传统的家庭教育体系被所谓的共产主义理想打破,而最近这些年在共产主义信仰破灭之后,中国又没有一套新的信仰和文化体系,来重新确定家庭关系中各个成员之间的正确关系。现在中国社会的很多家庭矛盾其实是整个专制社会的病症在家庭个体中的体现,加上中国目前的年轻人又是网络社会的特殊一代,光靠所谓的“条例”根本无法建立起父母与子女之间互相尊重的关系:

“因为现在的信息传播能力比以前强了。就比如像我们这个年代的孩子,我们即使在家庭教育方面甚至在社会教育方面感觉不满的话,我们心声有谁能够听到,但是现在的孩子因为他有信息传播能力,他心里有不满,他也能说出来别人听到。这样就显得好像说怎么现在的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怎么这么紧张?其实,我们这个社会这种代际之间的紧张是由来已久的。这可能比很多国家尤其是一些自由的国家表现得更明显。因为在我们这种专制社会里面,家庭关系的紧张我认为是必然的。”

据报道,重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条例还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并规定中小学校200公尺范围内禁开网吧(网咖)。唐律师对此表示,这并不公平,因为业主有选择在什么地点营业的权利:

“这些场所它不能接纳未成年人,它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关系。商人有没有权利在他自己认为合适的场所开办一个营业的机构;还有一个是涉及到这个营业机构能不能向特定的人群营业?”

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彩券)、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同居。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报导,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任何资料。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