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无法杜绝暴力强拆(图)

中国政府公布的新拆迁条例,从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然而,新条例有关不得暴力拆迁等规定难以全面实施。今年上半年,因强拆而受到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的政府人员接近九十人。有评论人士认为,中国司法不独立,法规难以限制政府,是目前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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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新条例禁止暴力拆迁(网络资料)
图片:新条例禁止暴力拆迁(网络资料)

中国于今年一月二十一日开始实行的最新拆迁条例,全称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除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建设,其他城镇建设不得强制搬迁,也禁止暴力拆迁。然而中国各地仍然不断发生因拆迁导致的人名死伤事件。

中国经济参考报报道说,到今年九月,中国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对中国各地房市的违规拆迁进行了处理,总共有5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另有31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道引述一些中国法律专家的话说,目前强拆纠纷,是典型的“土地财政“带来的后果,而国家法令在各地被公然违反,中国政府就会失去人心,不是国家的福音。

在美国的中国学者程晓农表示,中国的法律并非针对政府部门,凡是限制了政府行为的法律和法规,通常都难以实施。

“不是管党政府的,它是党和政府来管老百姓的。党和政府在法律上面。如果一项法律限制到了政府,这个法律多半就不管用。说得透彻一点就是说所有的法律政令都是为政府服务用来换取政府官员们的利益的。看透了这一点,所以对这些法律你就不会太在意,他执行也好,不执行也好本来都是政府自己任意说了算的事儿。”

新的拆迁条例中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新条例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偿等费用。不过,网络上各地中国民众反应的政府违规事件不绝于耳。

程晓农分析说,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在房地产市场情况不好的情况,地方政府往往更加强对民众的掠夺。

“现在对地方政府来讲,房地产的泡沫快破了。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捉襟见肘。卖地的收入大幅度缩减。有些地方已经开不出工资来了。这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因为对于政府而言,政府官员们的生存就是政府的生存。而且他们也很清楚,就算是违反了所谓的法律,顶多是找几个底下的替罪羊去扛一扛。市委书记、省委书记是不可能为此承担任何责任的。”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大学管理学教授谢田表示,地方政府不遵行法律法规的条文,显示了中国整个行政体制失去了运作的有效性,即所谓的“政令不出中南海”。

“这个社会现在越来越接近于全面失控的状态。你说的拆迁这种事情的话,在任何国家看来根本不需要中央政府介入的。中国为什么要中央政府出面一、二再,再二、三地强调要这么做那么做。实际上我们知道跟政令不出中南海有关。实际上它发出了这个呼吁以后,要求以后恐怕也没有什么最终的实际效果。”

中国新拆迁补偿条例规定,土地征收和搬迁,必须经过县以上政府批准,或者是经法院审核才能执行。中国一些法律专家表示,应该全部规定由法院裁决实行,以便减少官商勾结的问题。不过谢教授指出,没有司法独立的制度,这种建议并无用处。

“为什么在司法上解决不了?那就证明开发商也好跟当地的政府都是串通一起的,联通一气的、沆瀣一气的。政府又跟政法委,整个公检法也是连在一起的。实际上它是共同的利益团体在一步步蚕食这些百姓个人的利益、个人的权益。”

中国媒体的报道认为,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民众中权威丧失,信任度下降,和许多地方政府的不守法作为有很大关系。谢教授则表示,关键问题在于中国并不真正尊重私人财产,也没有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他认为,中国社会矛盾近年有不断激化的趋势,政府及官员本身不遵守法律法规,是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也是中国发展的最大障碍和难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