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总部设在四川成都的“天网”报道,浙江省苍南县法院星期二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村民黄阿仙和徐登村14个月的徒刑,村民杨志仙18月,陈如脑28个月的徒刑。这些村民都是苍南县儒桥头村村民,该村村民代表林传书先生说,2007年10月23日,温州市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建设因占用苍南县芦浦盐场土地引发该村发生警民冲突:
“没有通过村民就卖给个体老板。村民要讨个说法,不是我们的就要有个依据,他也没有。他们在强行盖工厂。老百姓去上访,到中央政府去上访了也得不到解决。回来准备阻止他们,还没开始阻止他们,就雇佣了100快钱一个的警察,总共200多人,7点多就在等着。”
儒桥头村的村民杨先生说,芦浦盐场所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权土地,村民有利用海水在盐田里晒食盐的传统,村民还在涂园里种番薯、蔬菜、下海捕鱼、在海涂上抓海鲜,土地被征用后,他们将失去生活来源:
“他们是强行征地,我们农民没有办法。抓了4个人进去,没有通过我们农民。大队书记和村长代你盖章,把土地卖掉。”
儒桥头村村民代表林先生说,去年10月的警民冲突后,该村有些村民至今不敢返回村庄,
“村民受伤2个,保安打伤了4个。23号晚上到24号凌晨,他们白天不敢抓,因为村民有1000多,晚上就出动100多人到村里一家一户去抓。知道那天有事儿的那天晚上都跑了。这几个还不算有问题的,在那天晚上就被抓去,抓了1个女的2个男的。一个老头是杨志先(音译)的父亲,给他送衣服到县公安局,可能说了几句不太好听的话,就被扣押了,也被判刑。”
林先生说,苍南县是贫困县,芦浦镇是欠发达镇,被征地的8个村庄更是本镇比较贫困的村,理应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可是县镇两级政府未经合法手续将农民手中的1370亩口粮地“当作”国有土地处理,作为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建设用地,村民没有得到分文的征地补偿,还强行在这盐场上填方施工,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是不是他的应该拿出依据来,法律上允许提出疑议,疑议还没有解答,那天就去了警察、警车,还有2辆120救护车,准备在那里打。这样的情况老百姓还判刑,在律师辩护上面就行不通。三次没有判决,今天就是不让辩护就判了。”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