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1月26日报道说,中国第一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的概念提出质疑。对此,中国的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原来的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并将在今年4月份向相关立法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在《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中写入了“禁食猫狗肉”的条款,规定将对违法食用狗、猫,或者销售狗、猫肉的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及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违反这一规定的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总部在美国的爱护动物基金会驻北京代表团葛瑞说,她支持将“禁食猫狗肉”纳入中国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猫狗毕竟是伴侣动物,它不是经济动物。猫狗是不应该拿去做经济动物去吃的。所以这个也是我们的建议。现在这种人畜共患病越来越多了。而且已经有好几次人畜共患病就是因为人吃了本来不应该吃的动物,包括非典是从果子狸(E Coli)从非洲的丛林里面人们抓了野生动物然后拿来吃它做bushmeat(野生动物肉)。吃这样的动物。所以这些教训其实已经在那里了。都是因为咱们管不住自己的口,见着什么就吃什么。所以才产生了这些疾病给人类带来灾难。 ”
中国的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表示,《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后,根据民众反映,项目组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葛瑞女士认为,“反虐待”的说法更容易被中国老百姓接受,
“这个法变成叫成《反虐待动物法》我觉得是非常非常的合适的。其实这个法主要的牵涉到了人和动物在接触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动物。不是故意地给动物带来很大的痛苦,故意的去虐待动物。所以这个法改成《反虐待动物法》我觉得是更合适的。”
中国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分为九章,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总部在中国成都的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江河"负责人杨欣表示,"禁食猫狗肉"写进中国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是件好事,
“猫狗本身是跟我们接触比较近的那种动物,也是比较有灵性的那种动物。如果禁止吃猫狗以后的话,对于我们吃什么?不吃什么? 特别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应该可能有些帮助。”
杨欣认为,吃猫狗肉对公共卫生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食物安全呢,作为其它的动物比如猪啊、牛啊那些它有一个检疫的一定措施,另外的话它在饲养的过程中的话也对于病毒啊包括注射一些疫苗啊等等来保证人们不要受到病毒的侵害。但是我们的猫狗大部分它没有家养的猫狗,更多的是流浪猫,流浪狗这么打来吃的。这种吃的话就难免把一些病毒啊传染给人类。”
报道说,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等支持《反虐待动物法》的立法,认为,此法出台有望消除贸易壁垒,提高中国羊绒、羽绒等产品的进出口量。但也有中国专家表示,目前暂缓制定《动物保护法》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长远来看,中国仍然需要知道《动物保护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