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远东法院判一名杀害中国人光头党成员8年徒刑

俄罗斯远东法院22日判处一名杀害中国人的俄光头党成员8年徒刑,罪犯承认杀人动机是因为仇视中国人。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周人俄罗斯发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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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远东滨海边疆区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法院在星期四做出裁决,在2009年杀害一名中国公民的俄罗斯光头党成员触犯了俄刑法111条第四款:以民族仇恨为动机,蓄意严重损害他人健康,不慎造成他人死亡罪名成立,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另外他还需赔偿死者亲属精神赔偿费30万卢布,大约折合66000元人民币。

据透露,此案发生的当时,被告同多名光头党成员在布拉戈维申斯克市大街上见到两名中国公民后,就将其拦住殴打,其中被告用棒球棒将其中一名中国公民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没有透露被杀害中国公民的姓名和身份,仅透露说这名中国人刚刚在2009年年初同儿子一起来到俄罗斯打工,大约半年后遭到杀害。

一位俄罗斯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此案透露说:“被告在口供承认了作案动机是对中国公民的种族仇恨,在被告家中还搜出宣传极端民族主义的书籍,法庭据此作出了裁定。”

在一个月前的6月23日,位于俄远东符拉迪沃斯托克市的俄海军太平洋舰队军事法院对武装抢劫袭击中国商人的武装团伙成员作出了判决,其中前警察爱德华•扎谢塔和 前军人贾瓦特汉•萨尔马诺夫分别处以23年和12年的有期徒刑。

以上是由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周人俄罗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