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审

湖北荆州市的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沙市区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审理,三名律师一致对法官在庭上阻止律师提问并对于犯罪嫌疑人被戴手铐,穿囚服表示不满。他们还在庭审结束后都被不明身份人士跟踪。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的采访报道

2009.01.15 15:20 ET


湖北荆州市沙市区法院星期四审理了该市法轮功学员冯峰及邓天玉,庭审在上午九点四十分开始到下午两点半左右结束,两名被告的亲属及朋友都顺利入内旁听,

但是,两名被告身穿囚服进入法庭,邓天玉还被戴上手铐,冯峰由于双腿不能行走被担架抬入法庭,两名被告的三名北京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据了解,下岗工人冯峰04年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他的身体状况大有改善,因此他成为法轮功的忠实信徒,并在家里复印有关法轮功的书籍。

而邓天玉曾因修炼法轮功入狱三年,04年刚刚出狱。检察官对他们的指控是在去年七月,邓天玉到冯峰家欲拿法轮功资料散发,被公安在冯峰家抓捕。

对此,邓天玉的北京律师李春富表示,法官的有关指控事实不清。他说:起诉书指控邓天玉到冯峰家里拿法轮功宣传资料被抓,在他家里被抓,但事实是邓天玉在冯峰家门口被抓推到冯峰家里去的,而邓天玉当时去找冯峰的妈给他儿子介绍对象,根本不是去提取资料。

而在庭上,法官多次打断律师的提问,李春富说,法官刚开始对律师对于法轮功性质的提问予以打断,并制止律师的发言,律师指出看看后面的国徽,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对压制律师有所放松,律师的话基本上能够表达出来,但最后的辩护阶段我的辩护词没有念完。

冯峰的北京的律师韩志广表示两名被告身体都很差,呼吁法院能以人道的理由给予他们治疗。他说:冯峰两腿已经失去了活动的能力,我当庭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但法院没有当庭答复,而推给了看守所,而冯峰他个人表示进看守所的时候状况是良好的,进法庭的时候是抬着进来的,在看守所营养不良,得不到阳光的照射。

邓天玉的北京律师江天勇怀疑警察对邓天玉刑讯逼供。他说:邓天玉的表述,她在被抓的时候遭到办案人员的殴打,致使她的视网膜脱落,造成她一只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她在08年7月5日被抓的时候,要求她交待,不交待把她一直铐在一个地方,我觉得这也是涉嫌刑讯逼供。

韩志广表示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从人道主义出发,让他们早日获得治疗而使身体得到恢复。

江天勇还对两名被告穿囚衣,戴手铐表示强烈不满。他说:我们要求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中国刑事诉讼法罪刑法定的原则,任何被告人在被法院判决确定他是犯罪以前他都应该被当作没有犯罪来看待,但是当我们要求去掉被告人的号服手铐时,审判长王斌居然以这是法警自己根据监管的规定来做的。

此外,先离开的江天勇律师在庭审结束后赶往机场被一辆白色的轿车跟踪,几经周折才甩掉跟踪车辆,而李春富和韩志广从法院出来后也同样被白色轿车跟踪,

他们对此表示愤慨。李春富说:我们要求出租车把它甩掉,我们绕了好多圈,但是车一直咬得非常紧,最后我们俩被迫下车,从商场里步行了好几条街道才甩掉它。

而两名被告家属受到极大的压力不想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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