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告官案一年10万件以上 胜诉率不足三成

据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统计,近年来,中国"民告官"案件基本呈高位运行、逐年递增趋势。自中国行政诉讼法1990开始施行以来这18年当中,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8万余件,其中2007年首次突破10万件,但一般胜诉率不足三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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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朱茂林、韩世春律师的统计显示,从2003年到2007年,在中国诉讼案件收案总数整体不变的情况下,一审行政案件收案率增加了13.7%。

中国官方新华网的半月谈星期二报道,当前,中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一些行政机关习惯于在做出行政决定时随意发号施令,凌驾于法律之上,行政权力滥用和严重违法的情形屡见不鲜,导致"民告官"案件逐年增加,"民告官"现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什么中国会有这么多"民告官"案件?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李嘉健律师对半月谈表示,其原因一是转型期引发"民告官"的事件越来越多,在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移民搬迁安置、公安行政执法、土地行政执法、企业重组改制破产等诸多问题上,地方及有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胡作非为事件层出不穷。二是民众法律维权意识在增强。尽管"民"在不得已告"官"时,压力大阻力更大,但"民告官"却是公正处理官民关系的一种非常透明、更让人民信服的方式。旅居美国纽约市的律师叶宁先生就此表示:

“如果民告官的案件逐年上升,且只是不足三成,这样一个数据是正确的,那这是一个可惜的现象,因为民告官的案件胜诉率都不是太高的。如果在中国这个地方民告官胜诉率能达到3成的话,那就是一个令人瞩目的发展和进步的迹象。”

然而,迫于各方面压力,很多律师往往不愿意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告诉记者,根据近5年统计数据,在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中,律师代理率不到50%,法律援助提供率所占比例更低,还不到案件总量的4%。因此,"民告官"立案难便在预料之中,有时,原告还不等立案便已被当地公安机关"请去",结局是或拘或捕或判刑。

国联律师事务所另一位朱茂林认为,"民告官"案件数量和关注度的上升,深度折射了"官本位"向"公民本位"的转变。随着中国政府职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传统的"父官子民"观念正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民众在遭遇"官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些诸多的"民告官"到底有多少胜诉呢?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吴运新律师用5句话概括:民告官,起诉难;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难告赢;民告官,执行难;民告官,代价大。

至于法院,在"民告官"案件审理过程中,吴运新说,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有些法院在审案过程中偏袒被告、动员原告撤诉、甚至擅自变更被告等不正当行为并不鲜见。目前行政诉讼中"民"的胜诉率不足三成,某种程度上就与一些地方政府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干预有很大关系。叶宁先生表示,其实,如果老百姓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正义的话,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政府:

“这样一种情况不仅对民有利,对官也有利,因为有民事诉讼法这么一个框架,而且中国政府花大力气专门建立了一个行政诉讼法的特别法庭,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最大的受益人是中国政府,因为没有一个社会是绝对公平的。中国社会由于制度问题不公平的黑暗现象更加严重。如果给老百姓一个司法补救途径,有意给高压锅一个出气孔,起到分压的作用,老百姓就觉得自己受的委屈、受的冤枉、受了欺负以后,可以通过政府司法补救的途径来还自己一个公正,还自己一个公平。”

半月谈的报道说,如果说执行是法律诉讼的难点,那么行政诉讼中的执行就更是难上加难。由于法院缺乏强制执行手段,很多时候"民"即使赢了官司,也难以从"官"那里真正讨回公道。

由于对法律这条"底线"丧失信心,若非万不得已,很多老百姓在权益受损时,并不会首选"告官",而是不断找上级行政部门讨说法,"村到乡,乡到县,一直访到国务院",寄希望于通过长期上访维护个人权益。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