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农民时建锋购买假军用车牌经营运送沙石业务,骗免过路费,于2010年12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星期二开始,此消息在中国网络上开始被大量转发,并引起了民众的巨大争议。在新浪微博、推特和各大论坛都有大量的转载和评论。
根据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河南省禹州市农民时建锋在购买两辆货车后,为避免缴纳通行费,又买下两个假军用车牌经营运送沙石业务。8个月时间里,两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骗免通行费368万余元。2010年12月,他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而在政府所有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上则表示,该判决“切实维护了高速公路良好的收费秩序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了高速公路通行费‘应收不漏’,打击了不法行为,对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根据当局公布的统计数字,这个农民在这期间只获利20多万元。
许多网友根据这一组数据算了一笔账,结果让人瞠目结舌,因为根据官方的收费标准,每公里0.45元计算,368万通行费需跑817万7778.8公里,每个月要跑102万2222.2公里,按照每月30天计算,每天需跑3万4千零74.07公里,除两辆车,按照每天24小时算,每小时达700多公里,时速已经可以与飞机相比。
就此,本台记者致电河南省交通厅查询,一位接听人员回答表示,“他这么多不是按照他每次累积起来,因为偷逃,肯定是按照五倍的罚款,按照文件要求是路程最远端五倍的罚款,是这样累计下来的。”
即便用倍数罚款计算,许多网友仍然质疑当局利用公路收费敛财。著名博客作者王佩向本台表示,“中国的交通运输成本太高,造成了物价问题,这实际上是很严重的问题,因为中国每个在公路上跑的集装箱车、货柜车还有卡车都特别多,除了过路费之外,他们往往还要被收超重的罚款,就是会有公路局在路上查,查到的话,就会被罚款。这样层层加码起来,就是这些钱都加到货物身上。另外会形成恶性循环,就是大卡车不超重,就没有办法(盈利),连成本都赚不回来,这样劣币驱逐良币,守法的货车就没有办法跑在路上。”
根据中国人民网的报道,中国目前有超过10万公里高速公路,仅次于美国列于世界第二位,但是基本上都是收费公路,而全世界收费公路不过14万公里,中国就占据了70%。中国交通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政府规定,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以设1个收费站。美国《纽约时报》曾在2007年5月发出疑问说,“在中国,公路收费站到底是在为谁收费?”并用“狂热”来形容中国的收费公路建设。
网友郑昀认为,压在中国农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依次是:交通厅、税务局、中国拆迁部队。虽然劳苦大众头上的层山叠嶂远远不止这三座,但它们都是60年前的造山运动所形成的,学术上统称“解放板块”。
法律学者许志永发表博客文章建议最高法院提审此案,他在文章中表示此案远离社会正义,对法治造成严重伤害。建议最高法院综合考虑情节,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河南维权律师莫宏洛说,“欠费应当是通过及时的行政追缴,应当是规费的收缴部门进行追缴,但是现在到三百多万才进行判刑,我觉得这也是想教育不要再逃费,但是这个费用也实在太高。”
网友马无情在博客中写道,“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中国人面对几百万的乱收费都会偷逃。法官大人是否对乱收费的部门判个无期,李刚他儿子是否也判个无期,人命和逃税哪个对社会危害性大?还有贪污几千万、几个亿的为什么不判无期,缓刑几年又出来了,不要告诉俺河南没有贪官,公平性何在公平性何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