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发自北京的报道说,正在召开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草案除了会对腐败官员的情妇或二奶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外,也会惩处腐败官员的配偶或子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此类罪行最高可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中国的刑法修正草案,美国印地安那州弗兰克林大学法学讲座教授凌渝郎评论认为:
“中国有句话:乱世要用重典。因为中共的经济发展特别好,现在经济发展好了之后,就会增加贪污的机会;第二,金钱跟所谓的性、二奶或者情人是很自然的现象。但是,怎么样去解决这个问题呢?当然还是用法律来解决。现在上面认为这会影响到整个政治结构,所以它希望加以处理。法律制定只要名正言顺针对犯罪人的行为而加以处置的话,就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凌教授接着介绍美国的情况说,在美国,人们对政府官员的婚外情等问题非常敏感:
“因为约翰有情人而且有小孩,马上他的社会地位、政治生涯就结束了,因为这是不可以发生的事情。如果美国官员接受外来的招待以及受到外国送的礼品,都是要报的,如果超过了基数的标准就变成贪污渎职了,这也是有法律根据的。”
报道说,中共领导人近年来一直不断强调腐败威胁中国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并多次开展反腐败的行动。但在中国,几乎所有的腐败官员都至少有一个情妇,大多数情妇以此来谋取利益。如果有关惩处腐败官员情妇的以权谋私行为的法律通过,会不会对中国官场的腐败起到遏制作用呢?中国贵州独立评论人士曾宁表示:
“我觉得未必会有什么效果,当然中国政府这样做目的还是非常明确的,就是为了遏制腐败。但是,现在在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以后又推出这样一些新的法规,是否能奏效,就十分令人怀疑。以前也不仅仅是追究腐败分子的相关的刑事责任,和腐败案相关的人士,包括妻子、儿女甚至是二奶、情人都会受到相应的一些影响甚至是处罚。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并不是现在中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或者法规以后才出现的。”
曾宁说,中国的腐败问题是制度性的腐败,如果现行官僚体制和政治制度没有改变的话,仅靠法律条文是不能有效反腐败的:
“要让中国政府从体制上或者从制度上来着手解决腐败问题,我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也未必现实。因为中国政府面对腐败一方面也非常头痛,他认为腐败会导致执政党的覆灭。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它要想真正地从制度或者体制上遏制腐败的话,它又担心会动摇它的执政根基。所以,这样一种情况实际上使它处于两难的选择。不反腐败的话,它认为共产党会灭亡,但是反腐败的话,要从根子上来反,从体制或者制度上来反,共产党又担心自己的权利地位会丧失。所以,现在实际上所有的反腐败的尝试和努力都是在试图努力不根本改变体制和制度的前提下来进行一些技术上的修补。”
美联社的报道说,中国新的刑法修正草案还提出,对大量钱财来路不明的官员进行更为严厉的制裁,最高可以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不是目前的5年有期徒刑。此外,退休离职官员如果利用自身的影响力谋私,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