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祭出“党禁”封杀“民族党”


2018.07.17 12:20 ET
M0717CPX-Photo.jpg 李家超表示,港府将在21天后决定是否禁止民族党的运作。(陈槃提供)
Photo: RFA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星期二宣布,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为由,考虑禁止主张香港独立的民族党运作,民族党有权对此进行申诉。

李家超星期二中午突然会见记者,声称获助理社团事务主任的建议,考虑引用《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说:“建议是按照《社团条例》第八条第(1)(a)款,基于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权利自由需要而作出。何谓维护国家安全,在社团条例有订明,就是解释为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及独立自主。”

他强调,香港政府有责任确保国家安全:“国家很清楚说明,任何破坏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分裂国家行为都是“红线”,不能触碰。特区政府在港独立场上都是清晰及明确,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任何破坏国家安全行为都不符合国家利益、不符合香港利益,更加会为香港社会带来动荡,这些动荡会破坏公共安全、社会安宁及公共秩序。”

这是港府1997年回归后首次引用这条条例。李家超说,民族党尚有21天作出书面申述进行上诉,在此之前,不会作出决定。如果最终做出的决定是禁止运作并公布后,民族党会被视为非法社团,继续运作的人要负上刑责。

至于社团事务主任是基于什么理据而作出有关建议,李家超以现阶段不会评论具体内容,以免影响民族党的申述来回避,但强调建议合理及谨慎。

根据《社团条例》,包括自称成员、参加集会、甚至付钱援助他们,都算违法,最严重要监禁。

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说,星期二早上9时左右,警方一名总督察及一名高级督察到他家,递上4吋厚文件,当中包括大量他个人及民族党过去的言行,要求他书面回应。

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官方没有正式的联络,只是收到这个文件,至于近来有什么行动,可能是7月1日我去了台湾,说香港人权的状况,我相信这有一定的关系在里面。”

陈浩天翻看文件,写有警方的助理社团事务主任建议保安局长,基于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为由,根据社团条例行使权力,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

 

特约记者:陈槃  责编:申铧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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