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21調查報道被判罪 香港記者蔡玉玲終極上訴獲勝

香港電臺前女編導蔡玉玲在2020年調查元朗721襲擊事件申請涉事人車牌資料時,被港府指控虛假陳述。蔡玉玲不服判決,經歷近三年上訴,終獲撤罪。
香港電臺《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在2020年,重塑元朗7.21襲擊事件真相的報道,使用記者常用的調查方法,拿到涉疑參與襲擊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其後被港府提告和被裁定2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成。她不服判決上訴。
香港終審法院週一(6月5日)公佈裁判的結果,表示相關的資料申請,限制和選項要求不清晰,考慮蔡玉玲是真誠因爲新聞報道,才提出申請,以及媒體申請和獲發證明書的數量,認爲判蔡玉玲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是嚴重不公,一致裁定蔡玉玲勝訴,可撤銷對她的定罪,以及6000港元的處罰。
蔡玉玲:判決肯定了新聞自由應得到法律保障 對仍在堅持的記者是鼓舞
蔡玉玲聞判後表示,法院再次肯定言論和新聞自由,是受到法律的保護,對新聞界和還在堅持的香港記者,是一種鼓舞,對她個人來說,也是很有意義的事。
蔡玉玲:"從被拘捕至上訴至終審法院,已經歷30個月,對很多人來說不是一段短的時間,不論今天的贏或輸,過去這幾年的堅持,已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今天能夠得到這個結果,真的值得欣喜。這次的例子說明了,不能是個人或羣體,我們的那份堅持,在今天的社會,是值得重視和鼓勵。不論制度如何的改變,我相信心中的信念,很難被人拿走。"
蔡玉玲表示,會繼續做調查報道,但承認,這次的案例,可能適用於涉及交通類別的資料調查,希望社會能理解,在取得公共資訊和保障新聞自由是需要平衡的重要。
香港記協歡迎裁決,對蔡玉玲鍥而不捨,堅持上訴,身體力行維護新聞自由的勇氣表示由衷敬佩,認爲蔡玉玲被拘捕的一刻,已是錯誤的決定,又說,記者爲真相,調查資料被控虛假陳述罪成,削弱媒體求真和監察政府的作用,促請港府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確保公衆知情權及新聞自由得到保障。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表示,新聞工作者對涉及公衆利益的社會事件,做調查報道是職責所在,促請港府理就查閱相關資料定出更清晰指引。
法律界:不能排除本案判決引發政府修改守則 收緊記者以調查拿到資料的機會
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峯表示,蔡玉玲上訴成功,在某程度上,顯示新聞自由的重要,但值得留意是法院判裁,不等同以後記者做調查報道不會被控告。同時,政府也可以單方面更改遊戲規則,阻止記者查到所需的資料。
任建峯:"今次蔡玉玲贏了的其中一個因素,是這次她很明顯是在做跟新聞報道有關的調查,將來何謂做新聞調查的定義可能會有爭議。另外,大家都不可以排除,政府會改了他們的守則,他們可以把那個拿取資訊的基準收緊。"
本案涉及近3年時間,經歷多個法院的申請和程序,任建峯表示,除了當事人要付出時間,若上訴失敗,可能被政府追討數以十萬、甚至百萬港元的訴訟費,感嘆尋求公義要走的路對普通市民來說相當艱難。
記者:陳子非 責編:許書婷、嘉遠 網編: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