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修訂《逃犯條例》表態 表明要尊重“一制”
2019.05.15 11:59 ET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分別就修訂《逃犯條例》表態,指修例是必要、合理合法。港澳辦表明,要解決爭議,關鍵包括尊重“一國兩制”下,國家的“一制”。中聯辦則指出,香港迴歸至今,從未向大陸移交犯人,修例有助提升香港的法治形象。有評論認爲,即使北京強行修例,勢必付出巨大代價。
香港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引發混亂和衝突後,香港智庫組織“民主思路”的訪京團週三(15日)上午與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見面。其後港澳辦網頁上載新聞稿,指張曉明在會面期間談到修例問題,認爲要解決爭議,關鍵是把握好三點:守護法治、公義;迴歸理性、專業;尊重事實以及“一國兩制”下國家的“一制”。
民主思路召集人、香港行政會議成員兼團長湯家驊透露,張曉明在會面中主動談到修例。
湯家驊:“張曉明認爲《逃犯條例》修訂合適、合理、合法,他特別提到‘一國兩制’精髓,在於互相尊重、互相瞭解。絕對尊重香港的司法體制、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他有提到‘港人港審’不是完全符合法律原則,甚至不是完全符合香港的普通法制度。”
湯家驊援引張曉明說,特區政府應就修例多解釋和溝通,爭取港人信任。
中聯辦也透過官網發稿,提及97年迴歸以來,大陸公安機關克服法律障礙,已向香港移交260多名疑犯。相反,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3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大陸卻沒有相應安排,至今未曾向大陸移交疑犯。
中聯辦指出,《基本法》第95條規定,特區可與大陸司法機關相互提供司法協助,修例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鞏固提升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舉措。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週二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會議堅信,香港各界能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爲製造的恐慌”。
估計北京表態後商界反對聲音會沉寂下來
香港城市大學前政治學教授鄭宇碩認爲,隨着北京明確表態,估計香港商界的反對聲會沉寂下來。
鄭宇碩:“中央的表態當然對於壓抑工商界反對的聲音有頗大的作用。即使工商界有所不滿,也不希望正面挑戰中央政府的權威,建制派(親北京)立法會議員總得執行中央的政策,全力盡快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方案。目前來說的確很難看到什麼轉機。”
他相信,北京已準備好爲強推有關修訂付出代價。
鄭宇碩:“第一,香港民主派議員代表了大多數的選民,但在這議會上卻未能發揮起碼制衡的作用,這是很危險的,第二,從中英談判以來,中國一向十分照顧投資者利益,現在對香港工商界和外商的聲音卻沒有反應,沒有和他們讓步妥協的傾向,是香港工商界質疑自己的重要性。”
香港法律界反修例立場堅定
香港12名大律師公會前任或現任主席週三發表聲明,對政府在缺乏恰當諮詢之下硬推修訂逃犯條例,感到十分遺憾。
他們指目前簽訂引渡協議的地區,必須先確定這些地區的刑事法律制度可與香港兼容,修訂逃犯條例意味繞過這些傳統保障,將來只要特首證明就可啓動引渡或移交程序,整個過程中立法會缺乏參與。
這批法律界人士認爲域外管轄權授權香港法庭審理在外地犯謀殺罪的港人,是一個可行的方案,這個安排並不牴觸普通法的精神和原則。
記者:高鋒 責編:胡力漢/嘉遠 網編: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