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轉型正義 臺灣社團強烈要求拆中正紀念堂銅像
臺灣團體和二二八家屬召開記者會訴求拆除全臺蔣介石銅像,他們直指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兇,不該花臺灣人民納稅錢,將其銅像供奉在中正紀念堂。獨派認爲,只要蔡英文下令拆除,全臺就會照辦。統派則反對拆除銅像,要求公開辯論。
臺灣北社等近二十個臺派社團,以及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九日聚集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拆解蔣介石銅像,落實臺灣轉型正義。
臺灣北社社長李川信指出,基於三點理由,蔣介石銅像一定要拆:“二二八的大屠殺背後真正的元兇,就是蔣介石從南京派軍隊來臺灣屠殺臺灣的一般民衆。白色恐怖的時候,將近一千多個人被蔣介石集團槍斃,那些都是臺灣的菁英,他參與了將近有九百七十幾件,還親自批准。他的一筆讓多少年輕的生命就消失掉。日本、美國和很多國家協助期待臺灣當時可以留在聯合國裏,但是因爲他的一句話,所謂漢賊不兩立,他自己被趕出去,讓臺灣在國際上的地位都沒有了,憑這三點對臺灣的傷害,蔣介石銅像一定要拆除。”
【實現轉型正義 臺派社團強烈要求拆 #中正紀念堂 銅像】
— 自由亞洲電臺 (@RFA_Chinese) March 9, 2021
在臺灣,臺派團體和二二八家屬召開記者會訴求拆除全臺蔣介石銅像,他們直指 #蔣介石 是二二八元兇,不該花臺灣人民納稅錢,將其銅像供奉在中正紀念堂。統派則反對拆除銅像,要求公開辯論。#轉型正義 pic.twitter.com/JqpfYH3Y3B
綠營首長拆除老蔣銅像成功前例不少 “不拆就重新定義”
李川信提到,拆蔣介石銅像並不是什麼難事,高雄,臺南,基隆等各縣市都執行過。臺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涂醒哲也說,他擔任嘉義市長時,有人到蔣介石銅像灑尿,或是破壞,後來就派警察在銅像旁戒備,結果發現這樣是花納稅人的錢,不如拆掉,剛拆掉時,有人抗議,過一陣子也就沒事了。
涂醒哲認爲,若不拆中正紀念堂,也要改爲“禍國殃民者”紀念館重新詮釋。
臺灣聯合國協進會榮譽理事長蔡明憲表示,陳水扁擔任總統時,他任國防部副部長,陳水扁下令拆除國防部銅像,陸海空軍各營區兩百五十多座全拆除。
蔡明憲說:蔡英文說拆不拆銅像不是她一個人說了算,但他認爲,這件事情就是蔡英文說了算!
蔣介石介入970判決將259案改判死
蔡明憲還拿出一份邱姓二二八受難者判決書,以及家屬最近申請的戶口名簿指出,“在蔣介石親自寫的手筆,李、陳、邱皆應處死刑。每一年都跟他們說平反、回覆名譽,甚至補償他們幾百萬,但是官方的戶籍謄本上都還是寫着判死刑,雖然有劃掉,但是都還是看的很清楚,他的爸爸被判死刑、他叛亂通匪,所以並沒有完全的轉型正義。”
二二八受難家屬陳敏村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表示,他的哥哥在臺中清泉崗機場當上兵,卻被誣陷涉案被判十二年,他在七十二歲時才親眼看見有所謂第二份判決書,上面是蔣介石親筆將十二年大筆一揮改判死刑,令他非常氣憤,也終於明白有人會說開棺鞭屍這種心情。
陳敏村說,家人被人家槍決了,他還要去膜拜蔣介石,從小不曉得對不對,聽到“總統蔣中正”都要立正站好,現在知道了,“哎呀!真是不堪回首。”
二二八家屬:三度受害 還向殺害家人元兇膜拜
陳敏村表示,受害家屬受三次傷害,一是家人被槍決、一是全家被列爲國內黑名單,包括當時還在媽媽肚子裏的妹妹,第三次受害則是看到二次判決書。長達幾年的時間警察每天上門查戶口,直到三十年後高雄美麗島事件,警察還找上他們家質問他當天去了那裏,有沒有去參加美麗島集會,一輩子都是黑名單。
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林黎彩說,她年輕時還專程帶孩子遠從高雄搭車到臺北,去中正紀念堂向蔣介石銅像敬禮,四十五歲才知道父親死於二二八,之後她看見雙十節掛滿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全身發軟頭暈,感覺有如招魂旗,當年她父親就是歡欣鼓舞迎接這面旗,最後卻死在這旗下。
林黎彩不能接受拿臺灣人民納稅錢,在臺北最黃金地段去供奉蔣介石銅像,以及去守護桃園大溪慈湖的兩蔣遺體,甚至每天有憲兵排班踢陣步。
臺灣二二八關懷總會理事長王文宏也說:“殺人兇手!去那個中正廟(中正紀念堂),外面的人不知道過去的歷史,還有儀隊在(銅像旁)踢正步,外國人還以爲他是什麼世界的偉人。”
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王克雄說,殺他爸爸兇手的蔣介石銅像還高高在上坐在中正紀念堂,公義在那裏?文化部長說現在二二八家屬比較溫和了沒有主張拆銅像,並不是事實。四任會長多次向總統陳情,怎麼可以說家屬都靜靜沒出聲?
不過,臺灣的民主監督聯盟等統派團體則持反對意見,嗆聲要和臺派公開辯論蔣介石銅像存廢。並且發動行動要“捍衛蔣公銅像”。
日前行政院促進轉型委員會公佈統計顯示,威權統治時期終審判處死刑者共1,153人,當時總統蔣中正介入970人,其中有259件案例被改判爲死刑,但有18人的初審判決是感化教育,更有5人原本是無罪,最後也被處死。在資料庫中,有終審判決的8,317筆案件裏,經過蔣中正覆核的案件有31.4%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29.2%則是死刑。而覆核過程中沒有上呈給蔣中正的案件,終審的死刑判決佔比不到4%,七成五是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促轉會表示,找不到任何一條法令,讓總統擁有變更判決或自行決定刑度的權力。蔣中正是直接用毛筆在簽呈公文批示“處死刑”、“應處死刑”、“槍決可也”、“此人爲何不槍決”等,並署名“中正”。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夏小華 臺北報道 責編 許書婷 胡力漢 網編 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