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权团体4日聚集在台北的香港经贸办事处,反对香港保安局将修改所谓“送中条例”。台湾学者批评港府自我作贱、放弃独立性,将法律管辖权让渡给法治落后于香港的中国大陆。香港保安局就此向本台做出回应。
“反对送中条例,维护国人旅港安全!”
去年,一名香港男子偕女友到台湾将她杀害后逃回香港。由于香港和台湾没有引渡条款,这名男子得以在香港消遥法外,台湾方面多次发文引渡到台湾受审,未获得回应。
香港保安局因为此案在上月提出了修法,打算取消香港《逃犯条例》以及相关法例“不适用中国其他部分”的条款,允许香港政府将逃犯引渡到他视为“中国一部分”的台湾受审,同时也可以引渡任何在香港的人,到中国受审。
台湾法务部第一时间认为“乐观其成”,不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率先发难,警告保安局修法隐藏陷阱,不只涉及矮化台湾地位,未来在香港的香港人或过境的台湾人,都有被抓送到中国受审的安全风险。
香港立法会听取谘询民间意见至3月4日为止。台湾人权团体4号聚集在台北的香港经贸办事处表达抗议。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质疑港府单方面修法,过程匆促,从未谘询台湾意见。
台NGO提反制:将港资、港人比照中资、中客入境
台湾经济民主联合召集人赖中强批判:“香港的送中条例,就是否认香港自己的独立性,那我们也否认香港的独立性,就把香港当中国!我们现在就应该把港资当成中资来处理,如果有任何一个个案发生,所有这栋楼里香港办事处的香港人要进来台湾,统统比照中国人来申请,送陆委会审查。”
赖中强谴责,中国惯用以经济犯、颠覆国家政权等“无限上纲”的罪名,打击政治异议人士,呼吁港府不要做中国政府打压异己的帮凶。
台湾华人民主书院董事曾建元表示:“我虽然在香港的机构担任董事主席,但是我进不了香港 ,现在我又更担心了,万一我有机会进得了香港,我出不了香港,回不了台湾 。”
曾建元提到,2014年他在香港海关无法入境。被遣送之前, 香港海关告诉他,无法让他入境,不是香港政府的决定,而是北京的决定。他认为,有良心的香港警察、公务员吐露“一国两制”逐渐沦丧。
曾建元指出,香港一向以法治闻名,是台湾民主化过程效法的对象:“曾几何时,香港的法治已经沦丧到必须要靠两岸三地当中最为落后、最没有法治、最没有人权保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来支撑,香港人这样的自我作贱、放弃香港法治的光荣,令人不可思议!”
曾建元认为,所谓“送中条例”一旦通过,是香港政府自行决定将最重要的法律管辖权,让渡给法治远远落后香港的中国大陆,这是全球人类文明的悲哀。
曾建元说:“香港是一个自由港,是全球在东亚当中,经济利益最重要的一个屏障,一旦香港的法治沦丧,香港自由港的地位不在,香港的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对于外国、对外国人身以及投资各方面保障的法律屏障不在的时候,那香港凭什么继续维持他的一国两制,以及他在世界贸易组织当中独立关税领域的地位呢?”
曾建元呼吁港府认清这项修法关切香港的前途危机,不要拿港人福祉开玩笑,这不只是台湾人在香港被转送中国受审的风险问题。
台湾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黄嵩立指出,1997年香港结束英国殖民统治,为了维持其“一国两制”及不信任中国的司法制度,加上中国仍有死刑,而香港已废除死刑,当时在香港《逃犯条例》第二条有关“移交逃犯安排”条文明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份除外”,就是不能把人从香港引渡至中国,避免遭受不公平审判、死刑、酷刑或不人道待遇。
黄嵩立说,从李明哲最近在中国所受待遇,及中国政府对李净瑜的打压,清楚可见,所有在1997年对于中国政府的不信任,到目前为止,只有更加严重。
香港保安局:立法以同一标准、互相尊重为原则
香港保安局4号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表示,保安局就修订现有《逃犯条例》的立法建议,是以同一标准、互相尊重的原则,让香港与未有签订长期协议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在双方同意及条件符合下,可以用单一个案的方式,处理协助及移交逃犯的请求。这个标准会全面应用现有《逃犯条例》中所有人权保障,符合国际现有做法和标准。保安局会小心考虑各界意见,以期完成修订草案,交由立法会审议。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小华 台北报道 责编: 陈美华 /申铧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