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将于本月底向立法会提交《国歌条例草案》进行首读,也就是议案提交者向立法会介绍议案内容。部分泛民议员质疑条例内容模糊,担心会损害言论和表达自由。
《国歌条例草案》将于本月23日提交至立法会首读,条例中列明任何人公开及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属犯法,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聂德权周三(9日)在记者会表示,整体草案精神是尊重,相信对普通市民日常生活影响不大,条例是要对意图侮辱国歌、公开和故意作出侮辱国歌行为的人士,作阻吓作用。
他又指条例并无追溯力,要待条例通过,才正式生效。被问到议员就职宣誓时,议员会否因为奏国歌时缺席而丧失议员资格,聂德权指宣誓是否有效由监誓人决定。
聂德权说:"要由监誓人本身去判断,到底是否违反宣誓要求,要看实际的行为和情况,例如候任议员没有出席奏唱国歌的环节,为什么没有出席?如果事前说明,要以不出席奏唱国歌,以表达某些政治想法或理念,考虑又会很不同。"
此外,他又以足球比赛嘘国歌事件为例,由于侮辱国歌的行为,可能涉及大批身份不明人士或涉及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为确保条例有效执行,草案亦会延长检控时限,至警务处处长发现或知悉有关罪行的日期之后1年,或触犯有关罪行日期之后的2年内,以时间较早者为准。公民党立法会议员谭文豪回应本台询问时说,公民党反对这个条例。他认为条例存在很多不清晰的地方,例如议员不出席播国歌的部份,然后宣誓,又是否构成侮辱国歌行为。他强调条例是由政府推出,政府有责任解释清楚。他续指检控时限延长,即是把秋后算帐期加长。
谭文豪说:"不要忘记,这条法例是政府拿出来的,他是有责任解答到不同场景,究竟是如何发生或行为是怎样,有没有触犯法例。今天的记者会,(政府)是完全不敢正面面对刚才所说的场景问题。你(政府)这一刻也说不出,便立下法例,其实整个行为也非常粗疏。"
公民党另一立法会议员杨岳桥批评,现时仍未有条文清晰界定何谓贬损国歌、也没有为贬损作出明确定义,他担心立法后将进一步收窄香港言论和创作空间,影响表达自由。
议会阵线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就质疑,延长检控期限,反映当局志在一网打尽。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就认为,政府加强管制及检控范围,会让市民大众认为这是严峻的刑法。而且条文亦会令市民大众容易误堕法网。
不过,建制派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就对本台指出,非常欢迎《国歌条例草案》立法,让市民大众明白不要做蓄意贬损国歌的行为。他指在普通法制度下,一定要有明显意图及犯罪行为才是触犯法例。
周浩鼎说:"虽然每一单个案都要看情况,不过有一些好明显的情况例如刻意地…比如说过去,大家最明显看到,有人在球场上刻意嘘国歌。这个我相信是一种侮辱及贬损。但更重要的是,我希望说清,在普通法刑事法律下也是这样的,必须要有蓄意意图和犯罪行为,即是我们现在说的侮辱及贬损,才算触犯。"
条例亦列明奏唱国歌的场合,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及立法会议员等宣誓就职的仪式。另外,特区政府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亦要奏唱国歌。草案也建议教育局要向中小学及国际学校发出指示,让学生学习唱国歌,教育学生国歌历史、精神及唱国歌的应有礼仪。
记者:李弘音、黄春梅 责编:李大安、申铧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