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选举前夕 梁国雄遭廉署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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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选举将于9月展开。立法会议员梁国雄6月23日上午被廉政公署指控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曾于2012年隐瞒从黎智英处接受的一笔25万港元款项。案件将于24日开庭审理。梁国雄向本台记者表示,对廉署的起诉略感意外,但强调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香港廉政公署6月23日拘捕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起诉他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廉署指梁国雄涉嫌于2012年5月22日至今年6月23日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Mark Herman Simon从黎智英接受一笔25万港元款项。

梁国雄获准保释,案件将于25日上午9点30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上午梁国雄如常出席立法会会议,他认为毋需就25万元向立法会申报,会找律师商讨。

梁国雄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廉署职员早上6点多前往其住所将其带走,令他略感意外,同时再次强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梁国雄:“今天早上六点半他到我的家里来,有一点意外。但是他们曾经到我家里去调查,所以我也是在意料之中,因为今年是选举年。”

记者:“所以您觉得,这个时间来逮捕您和马上的立法会选举是有关系的。”

梁国雄:“这个客观上是这样,不是我主观上去说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这样8个字。”

此前,梁国雄曾被投诉于,2013年10月及2014年6月收取黎智英两笔捐款,总共100万港元。当时,梁国雄指,他是代社民连收取捐款,所以无需向立法会做出私人申报。而为了保护社民连的捐款人,收取款项的事宜,他不会在社民连的会议席上讨论,也不会在社民连的账目中反映出来。后在三名议员投赞成票,四名议员投反对票的情况下,香港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裁定,梁国雄未申报收取黎智英捐款的投诉不成立。

委员会副主席刘慧卿6月23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此次廉政公署起诉的案由,她之前从未听说过,

“我们立法会也有一些投诉,对粱议员做了一些调查。但是这些调查是有关2013年从苹果日报黎先生拿的。但是现在我看报纸是说,2012年5月,他从黎先生那里拿了25万。这个事情,我们完全从来没听过,我们不知道的。”

2014年10月,澳洲传媒曝光香港特首梁振英在参选特首期间与澳洲UGL公司签署协议,协助其收购戴德梁行,并取得640万美元的报酬。但梁振英并未就有关款项作出申报。

梁国雄认为,如果他因为未申报捐款被起诉,梁振英同样也应该被起诉,

“我觉得,要是我要被控告,那梁振英涉嫌收受UGL 5000万没有申报,他应该是受到指控的。”

工党立法会议员何秀兰也质疑,香港的反贪工作是否已如大陆一样成为向政敌斗争的工具?如今只有相信司法机构能中立公正处理这些案件。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