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加大打黑力度 化解社会矛盾(图)

中国公安部近日作出部署,要求全国公安刑侦部门在2010年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应对刑事犯罪高发的严峻形势。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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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新华社1月5号报道,来自中国公安部的统计数字显示,自2006年2月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4年中,共打掉涉黑组织1300多家,铲除恶势力近1万5千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万多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万余起。公安部表示,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的高发时期,虽然经过了持续4年的专项打击,滋生和发展黑恶势力的土壤仍然存在,黑恶势力的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全国范围的打击、遏制行动正处于关键阶段。

美国纽约城市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夏明认为,近年来黑恶势力犯罪在中国异常活跃,反映出中国特有的社会问题:“中国黑社会的发展有这么四大大体系可以去解读 :第一个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国家在对基本法律和秩序的维持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使得政权无论从它的合法性和它的自身能力都受到极大的削弱;第二个呢,和市场的发育有关系。中国的市场经济的整个发育它是在国家控制下的一种官僚的市场经济,官商勾结和官黑勾结给中国黑社会制造了很多的机会;那么第三个跟网络有关。它可以跟合法的企业渗透,同时也可以跟掌权的官府勾结。不仅隐藏很深而且它的毒性会扩张很快;那么,最后一个呢是和中国在过去20年呢不断膨胀的一个底层社会是有关系的。黑社会在中国呢成为底层社会许多人追求社会上升的一种管道和途径。这四个制度性的东西,决定了中国黑社会一定会处于一个高发期。”

中国公安部在去年11月底举行的“打黑除恶”专项会议中也指出,近年来黑恶犯罪活动异常高发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当前的社会矛盾众多、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治安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存在诱发和滋生黑恶势力的条件。另外,受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党政干部腐化堕落,极易被拉拢腐蚀,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同时,中国目前的打黑除恶工作也存在法律武器落后、专业力量不足和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

广东的法律学者唐荆陵律师指出,目前在中国,公众舆论无法对涉黑官员进行公开的监督和问责,单靠搞运动式的专项打击而不解决根本的制度性问题,打黑除恶的实际效果令人担忧:

“像黑恶势力在中国今天的横行,的确在治安上造成了很多问题。但是它横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恐怕跟政府的管治乏力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实际上在很多这种案件里都存在这个情况。就说官员本身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就像拆迁当中普遍的存在着针对民众的大量的袭击啊或者各种各样的暴力犯罪行为。他这个行为实际上背后有很多制度性的因素存在。政府自己也参与到拆迁的这种博弈的过程当中去,而不是成为一个公平的仲裁者。这个时候它就为黑恶势力的成长提供了一个空间。官员本身他跟黑恶势力的勾结很难被新闻媒体曝光,而又没有官员为此负责的话,那么这种黑恶势力也不是你通过扫荡式的这种打击就能够彻底消除的。”

中国公安系统近期在各地进行的一系列打黑行动中,提出要落实负责官员的工作责任制度,要对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导致社会治安出现重大问题的公安机关负责领导严肃追究责任。 唐荆陵律师认为,公共治安问题的改善,更有赖于民主机制的建立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中国它长期运动式的执法,它一直在做,把量刑都变得很重,然后抓一大批人,关一大批人。产生一种寒蝉效应 ,就是迫使大家安静一阵子。它并不是说让社会本身变得安静,等安静一阵子以后呢,它又恢复到对这种事情不太上心的这样一种状态下去了。可能民众又必须忍受民间各种豪强的压迫。民众的这个对这个社会问题的呼声的话,他必须通过制度性的渠道反映到政府的结构当中去。一个是民主改革,再一个是新闻方面的改革。这些都是不可偏废的。”

夏明教授认为,目前中国在开展一连串的 “严打”之后,也对社会造成了大量负面影响,这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中国喜欢用严打的方式,通过运动的方式来一拨儿、一拨儿地去清除。最后的打黑就形成了黑打。目前,中国打黑的目的那么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地方政府捞取经费的那么一个管道。它是养鱼然后去抓鱼。从目前重庆的打黑情况来看呢,也是地方的财政通过罚没款、通过打黑,其实也是在窃取财政资源。所以我觉得无论从治安的角度,还是从中国民间经济发展的角度这种打黑呢都是于事无补的。”

中国公安部在其部署中表示,2010年各地公安机关要继续保持严打高压势态,以打击黑恶势力来化解日趋凸显的社会矛盾纠纷。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