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健康类节目严禁非资质人士面众

中国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日前发出通知,禁止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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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16号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个不准,就是: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 总部设在北京的公共卫生网站肝胆相照网站工作人员陆军说,在中国的广播电视中,医疗广告请影视明星装扮病人推销医药广告的做法应该禁止:

“很多知名演员都做过类似的广告,很多知名主持人也主持过类似的广告。有的时候欺骗性非常大,因为看起来就像是在主持一个非广告性的节目,就像在主持新闻节目一样。而那些演员由于在很多观众中间都有很高的知名度,所以这样的广告让人看到之后就让人容易记住,所以它的欺骗性就特别强。”

中国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违反四不准规定的广告和医疗健康节目立即清理。对继续违规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将给予停止或取消其广告经营、发布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暂停药品品种销售等处理。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陆军支持广电总局的这一措施:

“特别是一些疑难杂症,越是现代科学没有办法彻底攻克的疑难杂症,广告就越多。可想而知,去做这些广告起到的作用就是给这些黑心的厂家为虎作伥,来骗取民众的钱财,损害民众的健康。”

通知说,近一段时期来,一些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又出现反弹,引起社会各界不满,主要有:一是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使用演员冒充专家、学者作疗效证明,甚至以虚假疗效证明,误导消费者。现居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原山西人民医院医生金福生说, 中文媒体的医疗广告有很大的欺骗性,包括海外的一些中文电视台,无论是电视广告还是报刊杂志上的医疗广告,都应该把药品的副作用等情况说明清楚,不能隐瞒负面信息:

“既然是药物就一定有副作用,有药物反应,有的药物跟其他药物会有联合反应。这些都应该登出来。药物的说明书、药店里说明书,登在上面,然后前面写个广告,那是合法的。否则就有欺骗性了。”

金福生医生说, 中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药品广告审查管理职能,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严禁虚假的医药广告误导危害民众。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