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华在邓州市烟草公司做临时工做了30年,按照当时《劳动法》规定,凡在1971年11月底前参加工作,从事常年性、固定性生产工作的临时工,本来都可以改为固定工,怎知转正的名额都被烟草公司有关系的人占了,因此,十几年前她和其他200多人被公司以企业改革为由清退,除了一点补偿金外,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医疗保险。
他们的工龄最少的也达到15年,最长的更达到32年,由于年龄大部分都在40岁以上,很难找到新的工作,有人因此离婚,有人抱病身亡,还有人服毒自杀。王桂华说:“两百多人中间有很多因病没钱治病死掉的,也有一些生活过不去自杀的,很多妻离子散,我们没工作了,丈夫养活不了她,把她离婚了,不要她,多得很。”
10多年来,他们集体上访了10多次,个人上访、信访100多次,信函举报200多次,但都没有结果,烟草公司工会也没有给他们任何协助。她说:“11年不断的告状、上访,怎么告也告不赢,原来的工会也是烟草局局长操作的。”
由于争取了那么多年都没有结果,当地的农民领袖周德才于是发起组织临时维权工会,号召工人加入,罢免现有的烟草公司工会,希望能结合工人的力量,帮被清退的工人复职,取得合理的保障,他说:“烟草公司本身就有工会,工会被政府操纵,不替工人维权,没有履行工会的职能和业务,经过很多烟草公司工人的一致认可,要罢免政府操纵的工会。”
不过,烟草公司的现职员工郑显雷却不支持工人另外组织工会,罢免现有的工会。
问:"你认为另外组织工会,罢免现在的工会合理吗?"
答:“那当然是不合理啦。”
对于被清退的工人是否可以另组工会,罢免原来工会的领导,熟悉《工会法》的维权律师程海表示,按照现行法例是不可以的,他说:“如果他没有加入工会他就没有这个权。”
问:"那他们可以另外组织工会吗?"
答:"不可以,因为规定一个企业就一个工会。"
他表示,要罢免工会负责人,就必须召开临时大会,有一半以上的会员通过才可以,但这个程序则是存有缺陷的。他说:“工会主席他不来组织怎么办,谁有权组织这个会议。”而要改变工会由企业操纵的现状,他认为并不容易,因为工人要保住饭碗,很难团结起来,他说:“关键是自己没有组织起来,工会也不代表工人的利益,工人大家也不知道工会的重要作用,所以在选举时,也没有人牵头,工人没有觉悟的一个表现。”
他呼吁,工人应该清楚自己的权利,团结起来才能更有效的发挥工会力量,他说:“工会如果他不是真正工人选出来的,他是官员身份的话,他很难站在工人的立场上保护工人利益,自己选出的代表,选出的工会主席和负责人,才能代表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孙建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