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一项新政策。2005年年初,中国政府就颁布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流转的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等。所谓流转是指经营权也就是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问题。在允许经营权流转这一点上,胡锦涛在安徽的讲话没有新提法。
北京经济学家茅于轼表示,允许经营权流转是一个既要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又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折衷办法:
“经济要点就是要让所有的资源得到很好的使用。一块儿土地可以有多种用途,要让它能够找到最能发挥生产效率的地方,而且在不同人手里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所以,土地所有权能够转移,这样的话就是土地私有制的一种看法。如果土地要保持公有,还要想办法有流动的可能,就是现在共产党想出来的办法,叫承包不变。承包也不是你的,你只不过是包了而已,但是还要让它有流动的可能性,就是用各种方法出租、租耕或者是抵押,有各种方法可以流动。”
茅教授指出,眼下中国土地私有化实现无望,看来主要是碍于当局对“不稳定因素”的顾虑:
“什么时候能实现私有化?现在还不好说。共产党公有制的口号也会是造成障碍的一个原因,但是跟其他方面比较起来,比如说现在资本家都可以入党了,虽说这可能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有一种顾虑,就是如果土地可以买卖,那么分给农民的土地卖掉以后没有谋生能力了,就变成社会的一个不稳定因素了。我猜想这恐怕就是一个主要考虑的原因。现在的土地公有制的方式,每个农民理论上都有一块儿土地,可以靠着块儿土地种粮食,能吃饱肚子,当时是从社会保障来看待的。”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表示,公有制的意识形态是土地私有化的主要障碍。但是孙教授说:土地公有制助长了腐败: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土地公有是官员腐败的基础》,现在就很明显。大量的土地在转让使用权的时候都是通过官员来批。在批土地的时候,有很多腐败现象,象收受贿赂、压低地价让开发商赚钱,官员们就利用掌握土地的支配权来谋取利益。”
中国政府2005年所颁布的相关政策规定,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要“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从各地发生的土地纠纷看来,这些原则经常只是一纸空文。孙文广说,一些地方官员认为,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没有什么好协商的”:
“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在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在农村是集体所有。既然是国家所有的话,那么官员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来支配土地,因为是国家的不是你的嘛,协商有什么好协商的呢?你只是使用权,现在要把使用权拿过来转让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私有就不一样了,土地作为商品是私人所有,要转让就必须经过他的同意,不是什么协商了。要同意卖给你就可以商量价格,价格不好、不合适的话,我就可以不卖。特别是开发商要拿去盖楼房,市场嘛,我的地你要买,我不卖就可以,我不想卖你就不要盖房子。”
孙教授认为,政府有关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的政策也缺乏保障。
胡锦涛在安徽农村考察的时候还承诺,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加,今后将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