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新闻晨报》报道,根据江西省的新规定,一个家庭再生一胎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1、与现行人口法规和政策没有抵触;2、情况特殊,不会引起攀比;3、证明“情况特殊”的材料完备齐全;4、获得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和地方计生机构确认。不过,有关规定对如何认定为特殊情况没有详细说明。有人担心,这种模糊的规定会给计生官员带来贪污的漏洞。长期关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美国中国信息中心编辑廖天琪表示,实际上,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早已成为中国基层官员谋取利益的一种手段。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就出现了很多贪污腐化的信息。甚至于这种农村的有些干部,他甚至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故意让农民有一个误解好像可以容忍生第二个。那么到时候你一生以后,他马上就来管你要钱,然后就勒索等等。这是他们赚钱的一个方法。"
江西高安县居民兰洪波则表示,最近几年当地对计划生育政策其实已经有所放松。
“倒是这个政策出台在网上炒得很凶。在我们老百姓中还没接收到这种概念。我们江西生第二胎的话要搞揭发的,就是晚上抓人强制结扎的。现在也在搞。到现在为止这是例行的一个公事。但是没以前紧,以前搞计划生育起来跟一场运动一样的,当时晚上就给抓起来,就像抓贼一样的。”
兰先生认为,这次江西出台特殊家庭可以生第二胎的政策,很难具体实行,所以这可能只是省政府的试探气球而已。
“我这样想,这个事情没法执行的。怎么说呢? 如果他真的执行的话,他也有可能很有细则的。一定会具体执行下去的。现在无非就是放放风,看看反应怎么样? 看看松了以后怎么样? 开个口子看看社会的反应怎么样?可能只能是这样的。没有具体的方案的东西怎么去实行呢?”
廖天琪表示,从2000年之后,中国严格的一胎化政策就已经松动。目前中国有十九个省和自治区允许一些家庭在特殊情况下生第二胎。通常的特殊情况包括:第一个孩子有身体或智力缺陷,在某些省份,头胎是女孩的也可生第二胎。但她表示,不清楚江西省的“特殊情况”有何不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