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高官会议闭幕会,会议达成建立反腐执法合作网络,推动各国合作反对贪污贿赂。网络总部设在北京。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反腐败的成功,有赖于与世界各国的密切合作,不能靠“中国特色”。
八月六号到二十二号,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第三次高官会议在北京举行。《北京青年报》报道说,这次会议的一个重点是,各国在反贪腐方面的合作。各国反腐机构举行了多次会议,包括反腐败组第19次工作会议、反腐败高层研讨会。各国同意建立一个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并举行了该网络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确定,将反腐败执法网络的秘书处设在北京,美国担任该机构联合主席。
报道表示,在有关反腐网络会议上,各方通报了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中各经济体联络人信息,探讨缉拿腐败人员归案,以及追讨资产等国际合作的操作程序和案例。美国国务院官员鲁纳在接受中国财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合作反腐是目前美中合作的一个亮点,美中双方在许多相关的敏感问题上直接坦诚对话,双方都希望看到进步。
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夏明对此表示,美国也希望在反腐方面和中国合作,以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
“过去几年美国一直希望和中国在一些领域合作,推动中国向法治的和更开放的方向发展。比如在打击非法移民、打击妇女挂卖和贩卖问题方面的合作。最近把合作反腐当成重点,也是同样的考虑。”
中国媒体引述美国官员的话说,尽管中美之间还没有订立引渡条约,但过去几年,美中双方仍然在反腐败方面进行了成功合作,比如,遣返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夏教授表示,虽然在行政层面,美国政府希望能和中国进行全面反腐合作,但在法律制度层面上,美中双方仍有很多分歧,这也是美中无法签订引渡条约的原因,
“因为中国和美国司法体制有很大差异,有时候中国认为是犯罪分子的,美国人可能认为是英雄。所以这方面有意识形态上的区别。”
美国的官员也对中国媒体表示,“美中必须加强对彼此司法系统的信任”。在中国,由于被起诉人被法庭定罪的可能性很高。美国方面认为,在中国,被告人缺乏有效辩护手段,而美国必须确定,被引渡回中国的人员能够获得在美国一样的法律保护。
正因为如此,夏教授认为,即使亚太经合组织设立了反腐执法合作网络,但要从美国遣返中国的贪污腐败官员,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为美国立法和司法有很大的独立性,所以即使美国在司法执行方面和中国合作,很大意义上还是一种行政上的合作,而被遣返人在比如避难或者拒绝引渡的问题上,在法律上还是有很大的空间。”
根据中国官方2011年的资料,目前中国外逃的党政官员,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达16000至18000人,携款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夏教授认为,真实数字可能比这高得多。
中国网络作者刘先生则认为,中国加强反腐败方面的国际合作,实际上是国内反腐运动的需要,也是中共内部政治斗争的一种延续,
“这是一种政治需要,也是内部斗争的一种延续。比如薄熙来儿子在美国,有很多的钱,比如周永康儿子的岳父岳母都在美国,也有很多转移出来的资产。所以习近平要想把这个反腐败进行到底,必须和外国尤其是美国合作。”
2014年,中国官方加强了国际追逃追赃的力度。今年3月,中国中央纪委监察部成立国际合作局;7月,中国公安部宣布部署“猎狐2014行动”,追查外逃贪官;同一个月,中国最高检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和违法所得没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建立潜逃境外人员数据库。
中国大陆目前和世界上的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并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不过,大部分和中国签约的都是发展中国家,而中国外逃贪官则主要选择欧美等发达国家。
在中国的刘先生认为,中国反腐国际合作的一大障碍是中国的司法制度没有信用,这说明中国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认同普世价值,
“虽然中国现在还在搞中国特色,但未来想要融入全球村,扩大自己的空间,是必须要承认普世价值的。”
中国媒体还报道说,七月份启动的“猎狐2014行动”一个月内,中国公安部门从境外抓回18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但刘先生透露,这些人大多是从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被抓捕回国的,而抓捕潜逃到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贪官的进展缓慢,说明中国与外国的司法合作,仍存在很多障碍。
(记者:石山 责编: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