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谈治理腐败 重复“党内监督”老路

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讲话,再次强调要以强化“党内”监督机制惩治腐败。有学者认为,胡锦涛坚持“自我监督”的保守观点,为十八大后新一届领导人的执政方向增加了不确定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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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他提出4个“自我机制”,即以“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纯洁。胡锦涛还强调,建立健全党员党性的定期分析制度以强化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法新社的报道说,胡锦涛有关加强惩治腐败问题的讲话,显然为中共十八大新一届领导人将要面临的核心问题作出了暗示。而长期困扰共产党当局的腐败问题能否通过“自我监督”加以根除,却令人怀疑。

在北京的原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姚监复表示,党员、干部腐败问题日趋恶化,与决策高层相关言辞和行动之间的巨大差异不无关系: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听其言而观其行,现在实际上就是这样,层次越来越高,数额越来越大。把共产党发的反腐败文件编成书的话,我估计很厚很厚,但是为什么越来越高?越来越频繁?这些问题上我觉得需要从制度、从体制上整个研究一下。”

姚监复认为,当前腐败问题无法根治的原因之一,正源于各级党政官员手中的绝对权力,不受民主监督的这一现实弊病:

“法律是针对官员。我们倒过来了把法律只对准老百姓。那你怎么能治理腐败呢?你自己给自己动手术,哪儿有这样的外科大夫?这个制度就是共产党的体制没有很好地解决。你连财产都不公布,那不就是承认我们所有的官员都是财产来历不明罪的嫌疑犯。我想中国的腐败问题就很值得研究了。”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日前证实,2011年全国纪检机关共受到各地信访举报线索130余万件,各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成为监察重点。据崔少鹏介绍,目前涉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盟、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宋晨光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卓志等的腐败大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吉林省常委、副省长田学仁以及山东省副省长黄胜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尚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还强调,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旅美中国政治学者王军涛指出,胡锦涛试图通过强化组织纪律整治腐败的意愿,在共产党执政的不同历史阶段都有过实验,但都不曾成功,原因就在于这一体制缺乏源于外部监督的自我更新机制:

“胡锦涛不过是再次重申是想解决共产党的腐败和自我更新问题,但是这种实验共产党已经做了很多次了。在人类政史上也做过很多次,但是没有政治改革,我觉得不建立起一个在共产党之外的一个制约机制的话,实际上它很难实现。现在共产党的做法你可以看到它比人类政治史上任何一个制度对底下的控制都严,给官员的权力都大。这要真正解决腐败问题非得要进行政治改革,而且共产党必须要能够下台,它才能真正体现更新。”

在北京的姚监复也指出,政治改革才是当前治理腐败问题的根本办法:

“中国要真正能解决腐败问题,还得要政治改革,要民主,要监督包括开放报禁、开放党禁,不同的派别合法化、公开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党库为什么可以吃政府的金库?怎么能用纳税人的钱养活政党?这些地方就是一个最大的腐败,所以变成一个制度性的、群体性的、整体性的腐败的话,这样共产党要克服确实很难很难。我想跟整个政治改革联系到一起。”

2012年底,中共十八大即将产生的新一届领导层。当局如何面对经济增长放缓及近期的一连串群体性事件,则更为各界所关注。王军涛表示,胡锦涛坚持党内“自我监督”的保守观点,显然为新一届领导人的执政方向增加了不确定的预期。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