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报告:中国“城管”有罪不罚 民怨加剧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星期三发布有关中国“城管”人员暴力执法现象的报告。报告指出,由于缺乏全国性的监督规范和纪律培训,中国城管系统的违法现象加剧了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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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组织5月23日发布的上述报告附带了一个形象的标题,名叫《“给我打,全部没收”》。这篇长达76页的报告列举了中国城市管理人员的多种侵权行为,包括非法监禁、非法使用暴力没收财物,并且攻击涉嫌触犯行政法规的商贩导致严重人身伤害或致死事件的发生。

中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于1997年开始在中国各主要城市设立。根据“人权观察”的统计,目前在中国656座城市中有至少数千名城管人员。虽然这一部门原则上是负责维护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和市容秩序管理的协警机关,但近期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在中国却日趋恶化。“人权观察”的报告指出,仅把“城管”两字作为关键词在互联网上进行搜索,有关“城管打人”的信息竟高达百万余条之多。中国的城管体系非但没有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加剧了对社会的危害。

在四川成都的民间维权组织“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表示,由于缺乏有效的官方监督、培训和纪律管理,城管人员违法暴力的行为在某种情况下,已成为社会官民矛盾的起点:

“城管部门它作为在九十年代末政府建立的一个特殊的执法组织。由于它本身也缺乏统一的全国性的制度管理,有一些地痞、流氓也进入了城管系统。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往往采取暴力手法,再加上他们面对的又是最底层的民众,在这个过程中,民众往往有一定的反抗,造成双方的对峙,而这种对峙过程中,由于民众把城管人员看作是政府的代言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在官民对抗当中,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人权观察”周三发布的报告还收录了25位受到城管暴力危害的中国公民的经历。但对城管人员拳打脚踢、任意定价罚款或非法拘禁的行为,大多受访者表示,城管方面往往拒绝提供任何法律上的依据。

曾任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目前在美国执业的高光俊律师认为,城管人员“执法”的现象本身就缺乏法律依据,而使用暴力及贪污、勒索事件的发生,也直接导致了目前中国社会的冲突发生:

“城管部门本身很明显中国的法律规定就是说如果你要想执法的话,当然就是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在中国实际上是由公检法司这些部门的执行。城管究竟做些什么呢?除了公检法司的话,其他人不能够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才执行这个权力的。因为它并没有这样的一个职责,没有这样的权力,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的。这个事情实际上在中国城市的管理里面也引起了很大的混乱。看到什么地方,他觉得是违法,他就开始要罚款,拿人家东西,再加上明显的贪污腐败、敲诈勒索,这是中国城市里面发生更多冲突的一个很重大的原因。”

“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指出,虽然近年城管暴力执法问题引起各界关注,中国的法律学者也多次呼吁严格法律监督权限并废除城管制度,但在中国政治“维稳”的现状下,相应的改革措施恐怕难以成为现实:

“当局在所谓的政治体制改革当中,是否会把城管改革也算入是政治体制改革?近期还没有看到进一步发展的趋向,城管如果要改革的话,我想难度相对也比较大,因为在中国大陆城管面对的是很多实际的问题或者是城市贫民他们的问题。中国大陆如果不能够成功地解决这些民众的生存问题的话,必然和城管发生一系列的冲突,我想中国大陆现实的情况得不到进一步的改变,城管造成官民对立的状况也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还在报告中指出,中国城管人员暴力执法,扭曲了法制理念。某些城管人员不但没有明确、有限的执法范围,反而滥用权力,犯了罪也不受惩罚。在中国,城管滥权已成为公开的丑闻。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