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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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日前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明年9月生效。新法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就是说今后中国的全日制“贵族学校”、国际学校不得招收小学生、初中生。

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1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北京《新京报》11月8日报道,新法规要求,今后中国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在收费方面,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新法规还要求,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就是说,今后中国的全日制“贵族学校”、国际学校等私立营利性学校不得招收小学生、初中生。

《新京报》引述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的观点认为,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了其不适合由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义务教育政府责任的落实,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甚至会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
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学院社会学教授邓小刚对此表示:

“私利学校用的不是国家的钱,是个人的钱。大一统的方式,未必就好,未必就能满足社会的需求。”

新浪网11月1日转载作者署名“龙树”的评论文章指,“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定,可能让民办教育界提前进入寒冬。因为以后民办教育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光明大道”是发扬爱心,把学校办成一个非营利的公益教育机构。可是,不赚钱的事情谁会去做,又怎么能做得长久?另外一条路就是,把学校注册成营利机构,但是将不能再招收小学和初中的学生。今后,民办教育机构只能去抢高中阶段的生源,而且还要把教小学和初中的老师大量裁掉,再重新招聘一批老师。竞争加剧,生源大幅减少,收入雪崩,转型成本巨大,民办学校通通死掉。所以说,该规定无异于宣告了中国民办或私立学校的死刑,名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其实是往民办教育脖子上套上绳索。

路透社11月7日报道,习近平主政以来,中国政府加强对教育领域的管控,政府已在大学反对推广西方价值观。而“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新规,将使中国的1万7百所民办学校,总计1200万学生,受到影响。

对于中国禁止设立营利性民办小学和初中,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学院社会学教授邓小刚评论说:

“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需要。有的时候,国外回去的人,或者国内收入比较高的人,他们愿意多付钱让自己的孩子受良好的教育。我个人认为,国家有时候管得太多了。”

另据搜狐网报道,今年10月19日,上海市教委基教处召开 “上海市涉外民办学校政策解读会议”指出,上海市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或全面引入境外课程进入中国基础教育阶段,突破中国教育主权;有些学校属于外资或有外资背景、中外合资或外资改换方式以内资介入的形式,突破了中国的法律、法规;国际课程学校的教材引入,整合,取舍存在严重问题;违规提前招生等。报道说,国际课程学校的发展失控,已引起中央高层的重视,要求整改。上海市教委的具体整改措施包括: 暂停涉外民办学校的审批。禁止国际课程的整建制引入。民办中小学所有教材都要经学校、区教育局、教委三级审核。外资或中外合资背景的民办中小学校,必须制定外资退出方案,融合了境外课程的中小学校要严格审核,要组织专家组进行专项督导,牢牢把握国家主权意识和意识形态。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出现以外国人命名的学校名字,不能全是融合课程或拓展型课程。学生必须参加15门学业水平考试。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