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判处韩裔中国罪犯死刑(图)

韩国法院上星期对水原地区碎尸案做出判决,对杀人碎尸犯判处死刑。这是韩国法院今年来首次判处的死刑。由于犯人是韩裔中国人,舆论出现族群歧视的意见。

0:00 / 0:00

居住水原近郊的韩裔中国人吴元春在今年4月初的晚间,在居处附近将一名28岁的妇女撞倒,强行拖回家后,进行强奸、杀人和碎尸,将尸体分成360个小块,装进14个塑料袋里。

对于像恐怖电影的上述犯罪,在经过嫌犯逮捕、获取证据之后,水原地方法院上星期做出判决,判处吴元春死刑。

水原法院法官施振国说:“我们综合考虑了个案的残忍、损毁人类尊严,以及对于社会的影响等,做出了判决。”

本身就是一部电影剧本的上述碎尸案,受害人在被撞倒和拖到犯人的家里之后,曾拨打警察电话,要求救助。但是警察并未认真进行调查,最终导致被害人遭到杀害和碎尸,因此也造成了警察厅长下课。

但是上述的求救电话,录下了杀人犯罪的整个过程的声音。该录音显示,犯人在6个小时的碎尸过程中,抽着烟,看着录像,似乎在享受肢解。

韩国是一个节奏快的社会,一般人承受的压力大,曾出现过多起连环杀人案。但是,这些个案的罪犯最多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上述碎尸案的嫌犯却领取了死刑判决。对此,法院的判决表示,除了杀人碎尸的罪行之外,对于用途不很明确的人肉使用或销售等,法院认为有其难以消除的嫌疑。也就是,法院怀疑该人肉可能会用于商业用途,对此被告方未提出有力的相反证据。

但是,从中国回到韩国定居或打工的韩裔中国人认为,这是很明显的族群歧视。他们反驳说,在韩国没有人肉市场的情况下,法院的怀疑很直接地指向中国。考虑腐烂和运输问题,人肉的商业用途根本不成立,所以当然不会有反驳的证据。他们认为,这是对中国、中国人的歧视和污蔑。

一般来说,法院的判决都有其合理的着力点,而上述韩裔韩国人的反驳舆论也有充分的根据和道理。值得参考的是,在案件发生到判决的期间,中国东北地区的确发生过人流尸体被晒干,研成粉,制成壮阳药丸后,销售韩国市场。韩国的多家电视台在东北实地拍摄到整个过程。

根据三审定谳的韩国法律,犯人有其上诉的权利,但是吴元春尚未表示会上诉与否。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首尔特约记者刘水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