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广州的《南方都市报》星期三的报导,深圳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明确列出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场所外聚集、滞留等14种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该通知称,首次非正常上访人员经过劝诫告知后再次非正常上访,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警告处罚;对2次非正常上访者,处罚后再次非正常上访,可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曾经因非正常上访被拘留过,再次进行非正常上访者,符合条件的予以劳动教养。其中,对个人和集体非正常上访中,组织、鼓动、策划等首要分子及主要参加者,将依法从重处罚。
深圳虽然是一个经济特区,与香港毗邻,但是在政治上他比中国的其它地方还要紧。深圳的异议人士赵达功,星期三对本台说:“访民要说起来,它不是最多的,在全国来说,但是深圳是一个大城市,全国瞩目,全世界注目,又毗邻香港,影响比较大。出台这个政策,我觉得很荒唐,因为什么叫非正常上访?这个定义都是很不准确的,这个我想它第一是起到了阻吓作用,就是恐吓。第二在执行的时候,我不认为它会都去劳教去。他这个地方这样做,总觉得他们总是要向中央表示,我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突出一点,也算政绩的一部分,因为访民的多少,上访的事件多少,都和官员的政绩联系在一起了。”
江苏的访民谢先生,因为厂房被强拆,地皮被拍卖,在当地申诉无门,因此到北京上访,但是很快被截访回当地,之后被送进学习班,也就是“黑监狱”接近20天。他星期三对本台说,深圳当局对访民有关规定,实际上已经在全国各地以秘密文件的形式存在。“全国各地原来早就有,原来是以秘密文件的方式存在,这一次可能深圳是以公开的形式来威慑我们这些访民,达到掩盖他地方政府一些违法的事实。像这种威胁访民上访要拘留、包括要判刑,或者是劳动教养,这个规定,在前两年、在各个地方全部都已经存在了。”
其中罗列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包括:未经批准在市委、市民中心等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市民广场等重要场所或会展中心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主要场所,非法聚集、滞留、围堵出入口、游行、示威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上访时采取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出示状纸、散发上访材料、静坐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等等。
在全中国,像深圳当局明文规定有关上访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谢先生认为,对 于访民的种种规定,实际上与中国的《宪法》、有关法律以及信访条例的精神相违背。他说:“深圳这一次好像是把原来的秘密文件给公开化了。如果说地方政府不把精力放在解决访民的实际问题上,出台这样一些违反《宪法》,违反法律的,和违反信访条例的这种规定,我认为,对事情的解决是没有多大帮助的,只会激起更多的群体性事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