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案检察院提重判10年 被告陈述坚称无罪(图)

武汉异议人士李铁被当局控以“颠覆国家政权”,星期一在武汉中院开庭,法院只准李铁的母亲和女儿旁听,家属告诉本台,检察院在读完起诉书内容后,建议法官重判被告人十年。当事人及律师则坚持被告无罪。法官将择日宣判。

2011.04.18 10:13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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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李铁的逮捕通知书(李铁推特及维权网/乔龙提供)
李铁的女儿李月名庭审结束后告诉本台,庭审至中午十一点结束:“两张旁听证,我跟我的奶奶。两个小时左右,没有宣判,他说宣判时间另行通知。辩护律师提出的观点是证据不足,我们也觉得证据不足。他和他提出的人证什么之类的,因为人证没有到场。我父亲他也没有什么行为,他只是提出了一些他的个人观点。辩护律师说,个人观点是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提出的一些不同意见,而且我父亲说,如果有过激的言论的话,他愿意道歉。”
 
起诉书指控李铁写文章攻击政府、参加一些反动网站讨论以及与朋友聚会时发表一些反动言论,认定李铁有反政府的思想,推定他会采取反政府行动。

李月名说,控方罗列的证据从2007年算起:“07年他关注宪政开始,包括他上的一些网站,别人跟他沟通的一些邮件,然后他的一些文章。我们觉得确实没有实在可以下定论的一个东西,而且公诉书、公诉人所说的一些东西(指控)里面都是私底下随便聊天,说着玩的,根本就没有形成一种观点,也没有对人民群众宣传。”
 
不久前,北京律师金光鸿与李铁的家人前往武汉检察院要求会见李铁,结果被检察院以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为由多次拒绝见面。

本台曾报道,金律师目前下落不明。其后官方为李铁安排了两名来自武汉法律援助中心的夏律师和崔律师。

据维权网消息,李铁的家属试图让委托律师提供辩护词,但律师却以需要法院同意来拒绝。
 
李月名说:“除了今天以外没有见过那两个律师,只通过两、三通电话。通电话的时候,第一次律师给我打电话说通知我们开庭,他就说见过我父亲,做无罪辩护。”

记者:你父亲有没有做最后陈述?

回答:他说,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颠覆任何人,没有反对任何人。我只是提倡民主,提倡能够民主化选举地方官员。他说,我的很多话有的都是私下聊的,根本就没有煽动过。他只说了几句话。
 
记者致电夏律师,询问庭审情况,他以机密为由,不愿多说。

“控辩的焦点,李铁他本人的这个言行是否属于法律上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否符合那个罪名的犯罪构成,他的行为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的范围之内,还是说触犯了这个法律规定。主要的这块。”

记者:你们律师认为呢?

夏律师:既然作出了无罪辩护的话,我肯定是认为这是属于公民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作为辩护意见已经在庭上发表了,而且李铁本人的亲属参加了庭审的旁听,你可以向他的家属进行询问,好不好?
 
李铁是近年来比较活跃的网络人士,曾参与发起2008年4月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他也曾写过大量鼓吹民主宪政的文章。

去年9月15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其后被控“颠覆国家政权”。
 
李月名说,控方要求法官从重处罚李铁:“公诉人提出的是10年(刑期)。提出他参加了自民党,然后他(李铁)说愿意退党。公诉人讲,他说你既然微观上面有这样的想法,你宏观上面肯定要实施。我父亲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他只是宣传民主,他没有想颠覆任何人。”
 
据了解,从四川遂宁的刘贤斌案到武汉的李铁案,当局借替换律师,控制诉讼程序及案情等,在各地陆续发生。

福建省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定于本周三开庭,但福建省高院上周五电话通知代理律师林洪楠,他被取消辩护资格。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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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
2011-04-18 03:03

這似乎是比照上限判的了~

匿名
2011-04-18 04:18

乔龙先生:报道中的部分内容,把武汉李铁和深圳的李铁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