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国际:中国警察权限扩大使秘密监禁合法化

大赦国际在交给中国全国人大的一份备忘录中,敦促中国不要将对嫌疑人的秘密监禁或“被迫失踪”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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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国际在一份备忘录中说,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警察的权限过大,这将使得司空见惯的对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的个人的秘密监禁或"被迫失踪"合法化。
大赦国际亚太维权部主任库马星期三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中国当局通过扩大警察权限将秘密监禁合法化:

“中国对嫌疑人实行秘密监禁或禁止其与外界接触的监禁已经有些日子了。当局有时对一些嫌疑人的下落不作任何说明,所以,这种现象也可称之为‘被失踪’。中国政府想作的,就是通过扩大警察的权限将秘密监禁合法化。”

2月27号,法新社报道说,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对媒体表示,人大已经删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将秘密监禁合法化的条款,本台也对这一消息做了及时报道。

北京律师王雅军表示,多个渠道证实人大已经删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将秘密监禁合法化的条款,这与大赦国际所说中国警察权限过大导致秘密监禁合法化并不矛盾;换句话说,有关嫌疑人被拘捕后24小时之内可以不通知家属的条款虽被删除了,但是“被失踪”的情况仍会因警察权限的扩大而存在:

“陈教授他是专家,也是参与草案制定的专家之一。我听说从多个渠道都是说失踪不通知的条款在草案中删除了。其它是不是扩充了警察的其他权力,看到草案不太清楚。也许不矛盾。”

王律师说,这两年,“被失踪”的嫌疑人多被关押在临时羁押场所,这个做法已经受到中国法学界人士的质疑:

“实际上这一、二年就发生了很多这种情况。秘密失踪也好,或者监视居住,又不放在看守所里面,比如说放在培训基地里面。看守所是有些制约的,刑讯逼供这种情况很难发生。不是在看守所里,是在其他的临时羁押场所的话,这种刑讯逼供就很难避免了。有学者就提出来,既然他那么危险,为什么不直接把他放在看守所呢?看守所条件好,有武警看着根本就跑不掉啊。”

北京律师程海表示,他也获悉刑事诉讼法将秘密监禁合法化的条款已被删除。程律师说,以前当局不通知被拘禁嫌疑人的家属,理由是“通知不到”;对此,他和其他法律界人士曾建议通过互联网发出通知:

“关于被失踪的问题,秘密羁押可以不通知,而且可以不在看守所羁押。监视居住,实际上是秘密羁押。这个条款上好像会被修改二稿里删除。通知的问题现在很多认为通知不到,他就不通知了。我们觉得如果送达不了,它现在有个通知,送到他的户籍地,要过好长时间才能收到。现用应该迅速地公告收到。通过网络、报纸,特别是网络,上边一查就能查到。”

程海律师表示,这几年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趋于规范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权利因之有所扩大,但是中国的问题通常是有法不依,比如说,法律条文并未赋予警察太大权力,但警察往往会滥用权力:

“刑诉法已经修改两次了吧。逐步地向国际规范上靠拢,逐步规范化,扩大辩护人和当事人的一些权力。公开吧,逐步限制警察的一些权力。”

记者:“您怎么看中国警察的权力?中国警察权力存在不存在过大的问题? ”

程海律师:“中国的警察权力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大的。但是中国警察的违法是非常普遍的,就是不遵守。”

大赦国际的新闻稿说,中国的司法制度剥夺对被指控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嫌疑人最基本的法律保护。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