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拟要求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重点防控

据《京华时报》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即将下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意见》 将要求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重点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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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控”是近年来逐渐明晰起来的相对较新的一个提法。所谓“廉政风险”,据官方媒体解释,“主要是指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

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即将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据称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的。《意见》的主要精神是要求在排查廉政风险全面防控的同时,加强重点防控。具体来说,是将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将工程建设、 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以及涉及民生的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主要防控领域;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等。

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的谢燕益律师表示,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即将下发的所谓《意见》并没有太多新意:

“这个事情也是老调重弹了,弹来弹去反复弹,不厌其烦地弹。所谓反腐倡廉的各种条例、法令规章应该说也是汗牛充栋,很多都是重复的内容。我觉得这个可能也是跟换届、跟政治周期都有关系的,跟现在的实际需要有关。包括利益格局的重组可能都是有着一些关系。”

谢律师表示,中央纪委起草这份文件的愿望也许还是好的。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部分所要求实行的一系列分离,比如公共资源交易中的主管、办理、评审、监督的分离,谋求通过增加权力运行环节和成本来降低腐败机率,会多少起一些作用,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遏止腐败:

“我们也不否认纪委监察包括现在体制内也存在一部分人他的愿望也可能是好的,你刚才讲的使用和批评是分开的,分监督几个环节,人、财、物都分开了。在程序上它多了几个环节,它可能能起到一点作用,但是后来最终一元化的领导它在起着作用。这个权力我想是践踏一切的法律和制度。所以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当然说在内部有时候不排除有良好的愿望,你说增加一些环节,当然可能在法律、制度上是增加了一些制度成本。本来原来一个人犯罪,我自审、自监、自报,可能他一个人就完成,现在可能要多个人完成,他只不过是增大了他的成本。但是我想他们的利益是趋同化的、趋于一致的。只要大家愿意分脏大家都可以获得利益,而且不用冒很大的风险。只要大家想好了,比较默契,互相配合。”

谢律师认为,如果实现人大代表的直选,就能够通过权力和责任的对应实现真正的问责制,进而减少腐败:

“我认为这种自己监督自己的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行不通怎么办? 最简单的就是说人大代表的直选。因为我们国家的权力机关、政权组织的基本组织的根本就是人大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这也是现行法律框架之内的,现行《宪法》、《选举法》框架内的一个制度上的应有之义,反腐就一个举措就完了,就是说搞直选,搞人事方面来选举。”

记者:“直选,他们会说基层人大代表是直选呐。”

谢律师:“基层的人大代表是有些名额它也分配下去,给一些所谓无党派人士或者有些社会的精英也有这个情况。但是它也是一种有计划、有安排的。这种是被直选,不是所谓的完全公开的、透明的、全程的以公民为主体的选举。所以,人事制度这一块儿杜绝腐败最好的方式就是直选。选举是由候选人来竞选。至于说所谓的重要的工程项目、财政方面的杜绝腐败问题,只要人事方面把它解决了。有了责任,责任、权力相对应,人事问题只要能够问责了,然后权力、责任对应了。我觉得有些具体的财政方面的问题也就逐步地能够解决。”

旅美中国事务评论家刘念春表示,中纪委的文件文字功夫并不差,但实行起来往往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说,中国的政治体制一天不改革,腐败问题就一天解决不了:

“它对文字抠得相当细,而且说得也特别清楚,那条文是一层一层的。但是它实际上做起来和说的总不是一回事儿。这还是权力不受制约,说了半天也没有能制约他的权力。比如说权力制衡,它没有这一块儿。共产党一党专政这种情况之下,权力不受制衡,也没有舆论监督,完全就是共产党一党领导。这种情况之下,所谓反腐倡廉只能是这种情况,它越反越腐。只能是放弃一党独裁才能根除腐败。它要不放弃一党专政,那腐败只能是愈演愈烈。”

《京华时报》的相关报道援引北京大学廉政建设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的话说:“规范权力运行,最根本的出路才是走向法制化…出了事 就交给法律处理。”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