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虾”热爆网络 餐馆歇业指责不歇

“青岛大虾”热爆网络 餐馆歇业指责不歇 在中国国庆黄金周期间,一外地游客在青岛市遭遇“黑店宰客”,38元一份的大虾被勒索1520元,该食客向当局投诉,却被推诿,他将事件发表在网上,引起媒体转载及网民热议,谴责青岛市政府不作为。此后,青岛官方称,“善德烧烤店”已被勒令纠正非法价格行为,並被罚款九万元。该餐厅虽然已经关门歇业,但是仍未平息指责之声。

0:00 / 0:00

在中国国庆黄金周期间,一外地游客在青岛市遭遇“黑店宰客”,38元一份的大虾被勒索1520元,该食客向当局投诉,却被推诿,他将事件发表在网上,引起媒体转载及网民热议,谴责青岛市政府不作为。此后,青岛官方称,“善德烧烤店”已被勒令纠正非法价格行为,並被罚款九万元。该餐厅虽然已经关门歇业,但是仍未平息指责之声。

本周一(10月5日),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大排档吃海鲜遭遇“天价虾”。此事在微博上引起舆论热议。当事人四川游客肖先生,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称,本周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菜价,确认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另一位有相同遭遇的朱先生向北青报记者提供的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

肖先生和朱先生表示,他们先报了警,但派出所民警说,这属于价格纠纷,派出所没有执法权,应该找物价局。但物价局说已经下班,让他们报警。之后,第二次打110,在民警的协调下,凌晨两点左右,肖先生和朱先生分别给了店家800多元和2000元。两位游客还表示,在店里僵持时,店家还拿大棍子威胁他们。

两位食客的上述遭遇引起网民热议,舆论批评青岛市政府不作为,并指店铺和警察勾结,坑害顾客。本周二,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消息称,区物价局已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据媒体报道,该烧烤店已经停业。

网民“九个太阳”本周五发帖嘲讽道,“青岛大虾”看来要比“海尔”、“海信”这些商标更著名了。网民“shw42”称: 这与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有关。也许是: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安伟群”写道:“失去价值观标准和是非观念的社会比天灾更可怕。天灾纵然可怕,但失去道德标准和是非观念比天灾更可怕!因为我们被毁的将不仅是家园和财富而是民族!”。

青岛居民高先生就此周五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在当地经商,需要向官员行贿。而商人又想方设法把贿赂款转嫁给顾客,因此政府方人员遇到顾客投诉,通常相互推诿:

“现在青岛市政府就是不为老百姓办事,我们现在都体会到了各个部门就是不作为。但是我也知道现在青岛人做生意特别难,必须靠骗,真正的生意没法做。我当时干过修车的小买卖,官府的人整天去找事,敲诈勒索,不然谁会干这种缺德事。我有一个朋友开一个小旅店,也是这么干,骗人”。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周五对记者称,不少公安、工商等管理人员与餐馆业主有利益关系:

“平常的利益输送,他(餐厅经营者)就把他(管理者)喂饱了。现在中国社会,政府不负责任,只有到了什么时候他才着急呢?就像这一次网上炒起来了,大家都来谴责。他一看情况不好。民间也有道德观的缺失,更重要的是官场的腐败”。

而据媒体报道,居民反映,事发商铺并不是最近几天才“出名”,说“他家一直都这样,挺黑”。有网友在腾讯微博发言,要求青岛市政府部门承担责任或开除问责官员。

青岛市被曝光的同类事件并非首次。据《齐鲁晚报》2008年11月5日报道,摊主告诉读者韩先生,15元、20元并不是一个肉串的价格,而是每串烧烤上的一块肉的价格。韩先生和朋友拒绝付款,但是,从附近出来几个人,一棍子打在了韩先生朋友的头上。报道称,在太平路上的露天烧烤摊位吃烧烤被宰,有的游客一行13人被收取了18000多元的餐费,向有关部门投诉未果。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