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外国网络产品需符合国家安全 新规进一步限制民众自由


2020.05.20 10:50 ET
AP_16225125962111.jpg 图为,2015年4月29日,保安人员站在北京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附近,访客在展台上使用手提电脑。(美联社)

 

中国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于近日实施。据官方介绍,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部门4月27日联合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据财经网报道,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中国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说,该《办法》出台是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及早发现并避免采购产品和服务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带来风险和危害,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对此,广西南宁一政府部门采购商韦宁接受本台采访时说,现在政府对网络安全的要求可谓前所未有:“现在受管制的领域已经是全方位的了,其实已经是了,他用不同的形式进行。特别是现在通过大数据来管控,其实想起来恐怖。他可以定点通过数据管控到每一个人。现在整个社会好像全方位都受到挤压。”

 

图为,2019年3月6日,中国北京媒体中心展示中国5G技术的演示期间,在监视器上显示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工作报告。(美联社)
图为,2019年3月6日,中国北京媒体中心展示中国5G技术的演示期间,在监视器上显示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工作报告。(美联社)

20年来中国网络法规层出不穷

中国有关网络立法多不胜数。199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批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01年公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年公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其后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安全法》等十多部网络法规。

湖南株洲网络活跃人士田德林认为,政府不断出台网络法规是不自信的表现。他对本台说:“他不停的出台这样的法规或者政府命令,实际上他是三个不自信,他没有能力去把控。所以频繁出台这样的一些措施,这也是对民间的一种打压。”

新规定所指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电信、广播电视、能源、金融、公路水路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领域。中国网信办负责人解释,这些领域的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营者在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时,要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中国12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于6月1日近期实施。据官方介绍,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美联社资料图片)
中国12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于6月1日近期实施。据官方介绍,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美联社资料图片)

中国网络监控社会化

北京诗人王藏对本台说,《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从联合制定到公布,表明中国进入更社会化的严控:“严厉控制严厉自由才是其核心的考量,并不是其所谓的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的安全和维护国家安全。封闭人的大脑、嘴巴是各种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办法的根本目的。”

王藏说,在政治主导一切的中国社会,这类法规是否出台已无太大意义:“出台办法只是一种以法规的衣装来做掩饰,给国际社会一种法律的表象而已。”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出台也引起外界对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关注。舆论认为,在一个频繁发生违返知识产权的国度,政府以市场准入交换外国企业技术的行为,是行政手段凌驾于法律的违法操作。

 

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  嘉远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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