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兆鈞就博客及文章被封杀状告新浪网(图)

曾任安徽省政协常委的企业家汪兆钧的《告全国人民书-2009,中国社会转型开始年》一文,在他新浪网开设的博客上发表,随后便立即被新浪网删除掉,而他在该网的博客如今也无法打开。汪兆钧认为这是侵犯了他自由表达的权利,因此通过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起了诉讼,状告新浪网的封锁行为。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2009.01.19 15:10 ET
wangzhaojun303.jpg 图片:汪兆钧(汪兆钧本人提供)
汪兆钧本人提供


维权网星期一消息,由于撰写《告中国全国人民书——2009,中国社会转型开始年》,曾任安徽省政协常委的企业家汪兆钧在新浪建立的博客被封,汪认为这是侵犯了他自由表达的权利,日前,聘请了北京律师唐吉田和兰志学,本星期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起了诉讼,状告新浪网的封锁行为。


汪兆钧的《告中国全国人民书——2009,中国社会转型开始年》一文中,提出,2009年,中国人民应当掌握自己的命运,使它成为结束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改革年,和谐年,社会转型开始年。文中列举了中国现在面对的很多问题,讨论了一些当局认为敏感的话题,例如六四、多党制、访民和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的自由等等,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就此,本台记者星期一电话采访了,现任北京星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兆钧,他说诉讼书已经交给了法院,法院将在七天内给与答复是否受理。汪兆钧说:“为什么起诉新浪,很简单他剥夺了我的表达权,这个表达权是人的一个基本人权。我认为我们中国人都应当具有表达权,应当具备言论的自由,而且大家都要学会说真话,不说假话,不说违心的话,应当结束皇帝的新装。然后我这封告全国人民书,我就觉得我在用心跟全国人民在讲话,我是非常坦然地,透明的,是可以让人们评议、评论、批评的,所以我这发言权,我这个言论自由,不应当被剥夺,这是公民的天赋的权利,是人的一个尊严,是人的安全感,而且这种言论自由是我们人的生活的一种幸福感。”
据了解,汪兆钧提出了三项起诉请求,其中包括,要求新浪网立即开通汪兆钧在该网设立的博客空间、停止对汪兆钧的作品《告中国全国人民书——2009,中国社会转型开始年》等文章进行网络屏障并确保他的相关博文正常发表,以使广大网民充分行使对他的作品的知情权和评论权,同时要求新浪网解释封锁其博客的原因等。

最近一段时间,本台曾多次报道,大陆的网站、博客被封的情况,种种迹象也显示,当局对互联网媒体的控制也越趋严厉,对此汪兆钧有这样的看法:“我们目前的情况时这样的,你要真正的完全说是自己的意见、观点,往往就被封杀掉,而我就基本上都讲的是心里话,那就更要被封杀掉了。这个情况要改变,这个情况不改变的话,我们这个国家很难进步,我们这个民族很难真正的站立起来,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重。”

汪兆钧的《告中国全国人民书——2009,中国社会转型开始年》一文,在去年底发表,今年元月2日深夜他曾被北京警方傳喚。

另外星期一,北京的律师唐吉田和兰志学也写下了他们为汪兆钧做代理的声明,解释了代理这个案件的原因。

兰志学律师星期一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们阅读了汪兆钧的相关文章,“他文章被新浪博客给封了。实际上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宪法,他是有权利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没有问题的。新浪作为一个企业去肆意的屏封,去封锁他的言论,我们认为就根本违反了宪法的规定。这个东西是需要我们律师能站出来,能够根据宪法的规定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乃至于其他国际条约的规定,如果违反了或者是违宪了,就应当有人给,像汪先生这样的人来说话,来代理,在?再?从法律的途径上来捍卫他们这种言论表达的权利和自由。如果他要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样一些问题的话,这是一个最恰当也是最理性的一种做法。我们不认为这个事情会触及到什么不正当的意图,正视我们能够发出自己正确声音的时候,我也觉得09年是中国言论自由的纪年,我对此还是充满信心。”

最后,兰志学认为,当局对言论的控制和打压,是一种不智慧和危险的做法。


以上是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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