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次节目里,我们介绍了深圳的彭高峰、孙海洋以及西安的余辉等三个家庭孩子被抢拐的案例。实际上,他们的遭遇只是中国近年来拐卖儿童犯罪猖獗状况的冰山之一角。虽然中国政府官方至今仍然没有确切的统一数字,不过,香港的凤凰卫视曾报道说,中国每年约有20多万儿童失踪,而目前仍然没有放弃寻找的案件就超过60万件。拐卖儿童犯罪问题近年来日趋严重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政策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习俗方面的影响,还有道德的缺失以及经济暴利的催化等等。深圳市的人大代表杨剑昌多年来一直关注失踪儿童问题,并多次上书建议设立“中国失踪儿童寻救基金会”。他说:
-我是07年提的。主要有几个方面,一个是法律有欠缺,有空白,我们主要是就没有儿童保护法,欠缺不够完善嘛;第二就是社会力量不够全面;第三,打击拐卖犯罪团伙力度不够大。
就其最直接的原因来说,儿童不断丢失被拐卖的事实本身,说明中国地下存在着巨大的买卖儿童的市场。许多丢失孩子的家长也正是在寻子过程中才了解到了这一市场的部分内幕,并为外界提供了了解的线索。其中,在这一隐秘非法的市场上,男童与女童甚至被人贩子们明码标价。现在陕西西安的失踪儿童家长余辉说:
-男孩一般是4、5万块钱,最高的卖到10多万,最低的卖个三万左右或以上,也就是说,不低于三万。也有小女孩失踪的,拐女孩儿相对来说卖的价钱低得多,也就是卖个几千块钱到两万块钱左右。就是说,卖得价钱低。有得家庭比较富裕一点的,没有女孩,他们也就想买个女孩,主要来说是要买男孩,女孩丢的相对来说少一些,买女孩也有一定的需求,也就是说有的家庭比较富裕,有了男孩,就还想买个女孩养。
在儿童拐卖的市场上男童价格高于女童,社会上男童丢失多于女童,说明在这一市场上对男童的需求更为强烈,而这又与中国实行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而同时养老体系又不健全有关,一些地区的人们仍然希望养儿防老、或至少有个男孩传宗接代。余辉说:
-一般来说,山区的很多家庭想着传宗接代,哪怕他家里有再多的小孩,他必须要有个男孩。家里要是没法生男孩的话,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找这些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去买个男孩回来,以防养老;在边远山区他们买孩子都比较普遍,有时一个村都要买很多孩子,都已经习以为常了;每一家就是说都必须有个男孩,家里没男孩的话在村民面前就低人一等,所以没办法的话,他们没有男孩就肯定会想办法买一个回来。
在一些地区,幼童尤其是男童被拐卖问题如此严重,以至于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一段时间内,广东东莞的一些市民不得不把家里的男童扮成女童,以避免引起人贩子的注意。而潮汕地区更是买卖儿童成风,深圳的彭高峰也因此数次来到这里尝试寻找儿子的下落。期间他发现,这里的确有不少人家从人贩子手里买了被拐卖儿童来养。而当地的宗族乡亲观念、以及一些干部和机关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又使被买卖儿童难以难以被找回解救。彭高峰说:
-在潮汕地区,我们曾经看到过有篇文章,就是“潮汕,你的香火观念为什么千年不变?”。他们这里就是每个家庭必须有个男孩,如果没男孩,这个家庭在当地是抬不起头的。如果生不出男孩怎么办?那就只有买。他们那里讲究祠堂,我们问当电一个祠堂里的德高望重的老者,买来的小孩能不能当作传香火的继承,他说可以;他说他们不反对,当地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当地公安也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我查了一下资料,大部分被解救的小孩都是在福建在潮州等沿海一带。
另一方面,即使社会上部分民众头脑中仍固存观念传继香火、传宗接代的想法,但如果政府立法、执法部门打击力度足够大的话,儿童买卖的市场、拐卖儿童的犯罪,也许不至于如此猖獗。毕竟,对于人贩子而言,从事这种犯罪活动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攫取经济上的非法暴利,若被抓后受到的惩罚与每次做案数万元的暴利相比较轻的话,他们自然会选择铤而走险、一再做案。彭高峰说:
-政府(打击力度)不够。首先我们要从立法角度解决失踪儿童的事。人贩子作案讲究作案成本,他的作案成本是比较低的,利润是比较高的,他拐卖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在潮汕地区的买价是3到4万左右。这个是很诱人的。中国的一些无业游民很容易铤而走险走到这条路上来。
由于中国目前仍实行着户籍管理制度,因此被拐买来的孩子从理论上讲是难以取得当地的户口的,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而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当地公安民政部门的地方保护主义或执法不严。孙海洋说:
-小孩子一卖到潮州啊,、卖到福建那边,很容易上户口,几百块钱就可以上个户口;应该追究这个户口是谁给上的,这些事情到底是谁在做。
此外,在拐卖人口的市场链条中,购买者和人贩子一样也是直接参与者,那么他们是否也应和人贩子一道受到惩罚?而另一方面,购买者最后也因人贩子的犯罪行为而沦为受害者,他们是否应得到同情?这也是值得中国的立法者们深思的问题。目前中国政府打击拐卖人口的相关法律,一般只对人贩子进行惩处,而对购买者,只要没有发现虐待儿童或妨碍司法机关执法的,都免于刑责,这就引起许多失踪者家庭的不满,他们认为,不惩处买人者,就无法从源头上打破人口买卖的市场链,遏止人口买卖。彭高峰说:
-我们不说买家有多么多么坏,但潜在地,他就给人贩子提供了犯罪的平台。人们都知道一个正方反方,没有买卖小孩的,根本也就没有贩运的,如果说买方不受到惩罚的话,他给人贩子就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我希望政府能够坚决摧毁买方市场,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
当然,如何处理买人者,也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因为在拐卖人口的市场链条中,购买者首先也是参与者,是否杨剑昌说:
-买方也应该追究啊,他们也有犯罪行为啊。明摆着,别人拐卖给你,你接赃啊,你隐藏啦,这就像制假货、假冒伪劣商品窝点一样,有人销售就有人接赃啊,法律上他也要附带连带责任啊,也要惩处啊,要严惩。
目前,在中国被人贩子拐卖诱骗失踪的人群中,各种年龄段都有,但从网络上发布的各种寻人启事,人们可以看到,幼童和少年居多,而他们的各自命运又与去向紧密相关。除了一些少年被卖进黑窑做奴工的报道使这一问题被公众所知之外,那些幼龄儿童的去向则因他们的年龄不同而产生不同流向。彭高峰介绍说:
-小孩的流向是份年龄段的,4岁以下的男孩大部分都是被卖给人家当儿子养的;6岁以上一直到10岁的,他们的记忆可能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他们就很危险,可能被别人控制在比如说黑砖窑当童工;7岁以上的女孩也是被别人控制,沦落为花童,就是卖花的女孩,各大城市都有,中国很严重的,他们都是有定额任务的,必须卖出多少花。
与一些女童被贩卖后受到成年人控制、被逼做花童相类似,还有些儿童则被人贩子卖给利用小孩博取人们同情心进行乞讨卖艺的团伙,有的甚至为此被这些团伙故意致残。不过,彭高峰认为,这类应该是少数:
-还有就是职业乞丐,他人为地把你致残,当作一种乞讨工具,这种有,但不是占主流,就是说,有,但属于少数。
除此之外,儿童丢失在一些地区还引起有关人贩子残害儿童、倒卖儿童器官的传说。在河南南阳、江西九江等地,警方和政府一度不得不在媒体上辟谣。对于这种情况,西安的余辉等失踪家长也时有耳闻,不过,他表示,这类说法在丢失孩子的家庭群里一般不敢提起,以免引起家长们更大的痛苦:
-有时传的就是说,他们把孩子身体某一块的器官啊给卖了,这种传说是比较多的,所以现在家长们都是不愿意提这个事情,因为谁也不敢说、不敢往那上面想。有的就传着说把孩子的器官给挖了卖了或怎么回事,所以现在谁也不敢说这个事儿。听好多人就说,孩子后来给找回来了,但是孩子的什么什么东西没有了。就是这样一种情况。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寇天力为您制作的六集特别报道“关注黑窑奴工和失踪儿童”的第四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