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軍一審判九年 黃琦二審棄辯護權

經香港被捕的八九學運領袖周勇軍被四川射洪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九年徒刑,案件令香港一國兩制司法獨立受到質疑。與此同時,四川的維權人士黃琦二審,法院阻撓閱卷,辯護律師退出案件抗議。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採訪報道

2010.01.20 14:4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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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天安門學運領袖周勇軍案上週五在四川射洪縣法院二次開庭及宣判,認定詐騙罪成立,但因詐騙未遂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罰款8萬元人民幣。
 
周勇軍的辯護律師陳澤睿週二曾向本臺表示,當事人會上訴,他們目前正在做二審工作,希望爲周勇軍爭取較輕的刑罰,所以目前決定不對媒體多說。“現在判決書還沒法過來,現在怎麼說呢。。正在做二審的工作,想給他爭取個更輕的更好的結果,所以想等二審結束之後才一併說。”
 
八九天安門學運時擔任高校自治聯合會主席的周勇軍,曾在人民大會堂前下跪,請求當局接納學生要求,六四後被捕,直到九一年經過國際交涉獲釋。其後流亡美國取得居留權,並育有兩子。九八年他曾返回中國,被以偷越國境罪判處勞教三年,02年再度赴美國。直到08年,他希望回鄉探親,由於申請回國簽證遭拒,透過一家中介公司取得馬來西亞護照及假名,成功前往澳門,其後嘗試入境香港時,被指所用護照的名字涉嫌一起寄信恆生銀行的詐騙案,遭警方扣查。香港警方經過簽名對照後稱證據不足,將他釋放,但隨後扣留了他護照的香港入境署稱,深圳警方有事情要找他談話,轉交大陸公安。祕密關押7個月後,由他老家四川射洪縣以“詐騙罪”起訴。他的辯護律師曾提出中國大陸是否對此案有司法管轄權的質疑。
 
此次周勇軍的判決引起香港媒體和輿論關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司法獨立原則受到考問,香港人權監察組織總幹事羅沃啓週三接受本臺採訪時說:“我們擔憂中國大陸是透過它的影響令香港執法機關把周勇軍押送到中國大陸去,像是拱手相送了我們的獨立司法權,令一國兩制沒有實質的保障。另一方面,擔憂周勇軍先生不是因爲什麼詐騙刑事罪行,而是因爲過往參與民運的身份,會不會有一天,其他來自中國大陸或是香港本土的人,因爲開罪了中國,尤其在是政治方面的問題也有相似的遭遇?這都是我們不接受的。”
 
另外被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名一審判刑三年的四川維權人士黃琦,依法上訴正在二審程序中,原本律師要在上週前遞交書面辯護材料,而由於二審法院成都中院方面繼續不允許律師複製案卷,在當事人黃琦的要求下,律師終止辯護表示抗議。辯護律師丁錫奎說:“二審法院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給我們閱卷,有些卷不讓複製。黃琦在會見的時候提出如果不讓複製他的上訴狀的話,就讓我們終止辯護,意思是權利得不到保護、辯和不辯也沒什麼兩樣了,我們就遵照他的意思,給法院去了個律師函終止辯護了,上週五發出的。”
 
二零零零年就曾因關注維權並且在網站上傳播反腐及六四信息被捕,並以“煽動顛覆”罪名判刑五年的人權網站─“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在08年四川地震發生後,多次組織志願者進入災區提供物資,也將災區的情況發上網,他在地震後不足一月間被當局以涉密逮捕。
 
黃琦案一審時就由於法院阻止,律師不獲準查閱複製部分案卷,庭審也是閉門進行,而既然判決書已經披露所謂的國家機密指的是與地震完全無關的三份國家管控信訪工作的指導文件,此次二審卻繼續以機密爲由不準律師查閱案卷 連黃琦的上訴狀都不允許律師複製,內情耐人尋味。
 
黃琦的妻子曾麗表示無奈,她認爲當局抓捕黃琦的目的以及至今真正視爲祕密的,還是四川地震的內情。“ 律師閱卷的權利都沒有的話,那。。我真的沒辦法說了。。起訴的材料根本沒有談地震的事情,但黃琦向律師說,被捕初期半個月所有的提審都是圍繞着地震的所有資料問的。”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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