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崇淮案无证人出庭却被判四年

原《法制早报》山东记者齐崇淮案星期二在山东滕州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间长达12个多小时,齐崇淮和律师都作了无罪辩护,但最后庭长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四年,律师认为指控齐崇淮的证人没有人出庭就判刑是与刑事诉讼法相违背。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采访报道

2008.05.14 12:50 ET

滕州法院在星期二早九点就开庭审理齐崇淮案,说他利用写稿件,揭发事件来敲诈,勒索一些党政机关的干部。庭审在晚九点半结束,结果是“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刑四年,与他同案并同审的自由撰稿人贺彦杰也是“敲诈勒索”罪名成立,他的律师为其作了有罪辩护,法官表示,贺彦杰积极配合交待问题,因此判有期徒刑两年。
 
据本台了解,庭审时众多法警,武警在场内场外戒备,除了齐崇淮的律师外只有他的妻子焦霞被允许进入庭内,其他几名齐崇淮的朋友都被阻拦在外,而在庭内入座的三十多人都是公检法人员。
 
在庭审初期,齐崇淮提出坐在公诉席上曾经谩骂过他的女检察员刘玲回避,但被驳回,此外,他要求与已经十一个月没见面的妻子焦霞说句话也没有被允许。
 
在中午休庭时,齐崇淮回过头与焦霞说了句话,结果是,夫妻双双被强行拉出法庭,齐崇淮还被毒打。
 
焦霞星期三对本台描述了当时的情况,她说:“休庭时他知道我在他后面,转过头看了看我,我就说,齐崇淮,你怎么能敲诈到宣传部,敲诈到公安局啊,齐崇淮就眼泪汪汪的看着我,武警就把我按住拖出去了,到下午十二点半开庭的时候,齐崇淮当庭就说他们把焦霞拖出去后也把他拖出去,两个武警把他的头按在地上摔他的头。”
 
齐崇淮的律师黎雄兵对本台表示,对于法警粗暴的殴打他的当事人他已经向法官提出强烈抗议。他说:“对于被殴打的事情,齐崇淮和律师都提出了强烈抗议,要求追究两位法警的责任,法庭没有作出当面回应,只是说这一事情法庭已经知道。”
 
据了解,去年六月份,齐崇淮和贺彦杰把滕州市委豪华大楼的照片上载在新华网等各大网站,引起强烈反响,因此引起了当地官员的憎恨,事情发生不久,两人就相继被逮捕。
 
但是,起诉书上的罪名是“敲诈勒索”,他的律师黎雄兵为他作了无罪辩护,黎雄兵认为,当局为了打击报复为齐崇淮罗织罪名。他说;“检察官表示跟齐崇淮有关系的有九件事情,这九件事情也是根本的站不住脚,根本不存在有敲诈勒索,所谓的发表报道对他人相威胁的情节在里面。”
 
黎雄兵举例说,“一位姓赵的党委副书记与齐崇淮面都没有见过,但在证人证言中他居然虚假的陈述说怎样见到齐崇淮,齐崇淮怎么去威胁他要发表负面报道。”
 
而最叫人觉得这次庭审结果站不住脚的是,检察机关用于证明齐崇淮,贺彦杰犯罪的三十多位证人没有一位出席庭审。
黎雄兵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必须要到庭,否则他的证言不能作为量刑的依据”。
 
齐崇淮在庭上也慷慨陈词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黎雄兵说:“他认为自己无罪,如果这些所谓的证人有一个到庭上来作证,有一个人能够当面说服他或者是能够向法庭说明齐崇淮对他做的敲诈和勒索,那么他可以认罪服法,但是没一个人过来,而且公安机关怎样取得证言,而这些证言是否当事人自己签的字,齐崇淮都感到怀疑。”
 
齐崇淮最后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他想考虑后再作决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的采访报道

添加评论

您可以通过填写以下表单发表评论,使用纯文本格式。 评论将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