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9月23日至10月22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由广东省公安厅成立的法规修订小组起草,计划对于现行的流动人口暂住证制度进行改革,以在全省实行居住证制度。到发稿时为止,广东公安厅新闻处的负责人员还没有对此回复本台记者的采访电话。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网站上了解到,该《草案》共分为五章,对于“流动人员”的定义和居住证的发放范围都作了规定。广东政府希望通过建立居住证制度,为省内流动人口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同时加强严格管理。
广东是中国外来人口大省, 据中国官方新华网9月16日的报道,目前在广东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总计2600万人,全省仅非户籍学生就高达244万人之多。当地政府对于提供流动人口的基本社会保障,以及子女入学教育问题等,都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笔名野火的广东社会学者向本台记者表示,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不但使外来人员得不到基本的公共服务,也同时造成了不公正的社会现象:
“政府迫于民众对暂住证的抵触,迫于这种压力来采取一种措施,这种压力越来越大。我所了解的居住证跟居民身份证还是有区别的,居民身份证是本地的完全享受户口的那种待遇,新搞的居住证是介于身份证跟暂住证之间的一种证件。它还享受不到正规的户口待遇,比如说暂住证,一个民工带了自己的小孩来,拿暂住证入学就不大可能。还有很多,医疗保险等这些方面,暂住证完全就是二等、三等公民。”
而居住在广东深圳市的周先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他表示,当地外来人口比例太高,不同的身份差别也不大,所以大部分民众对于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并不关心:
“目前来讲,居住证实行好像没什么反映,现在大多数人都不怎么关心这个,只有小孩上学才比较关心。因为,现在比以前好一点的就是,不像以前动不动就罚钱,以前没办暂住证就会抓起来,现在这种情况很少了,所以很多人基本上都不太关心。因为深圳这边外地人比例太大了,不同的身份差别也不是很大,所以大家基本上不是很关心这个。”
根据《修订草案》,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有居住地政府提供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济、和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野火先生对此认为,积极有效的实施居住证制度,将有助于进一步消除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我觉得这个居住证推出来,应该说是一种有限的进步。如果是以不变应万变,还是用暂住证来对待涌入城市的民工,那迟早会引起社会越来越强烈的矛盾和动荡。政府如果以居住证这种行动继续往前走的话,那对社会的公平会起到好的作用。如果民工到城市来真正能像城市居民那样入学,享受医疗保险等等市民待遇的话,那我都会为政府的这一举措鼓掌。”
该《草案》还规定,鉴于广东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压力不同,《条例》不宜对流动人员享有何种程度的权益和公共服务作具体规定,而关于流动人员子女的申请学校和常住户口等问题,将授权居住地政府制订具体办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