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友发帖质疑选美小姐如何成为市长秘书遭拘留

湖南冷水江市一位网友因言获罪的遭遇近日引起网络舆论的注意。冷水江市一位叫段小文的网友1月8号在论坛上发帖,质疑当地一位选美小姐如何成为市长的秘书。结果第二天,段小文就被当地警方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0:00 / 0:00

据《南方都市报》公布的湖南冷水江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冷水江市外宣办1月9号向公安局网监大队移交一份书面报告,这个报告说受害人伍娟在“我爱冷水江”等网站上发现题为《求解:冷水江十大美女之一伍娟、月季花选美冠军是怎样成为市长的秘书长的?》的帖子,这个帖子捏造事实诽谤她。经警方调查,当地居民段小文“对本人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此对他处以行政拘留10天。46岁的段小文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他1月9号被拘留,本来应该于1月19号获释,但是由于网络压力太大,提前2天1月17号就获释了,拘留所领导还给他500元钱,说是市里的意思。一些网友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来形容冷水江市公安局的做法。中国宪法研究教学网创办人、湖北武汉的王金祥先生表示:

“这个拘留决定肯定是错误的,这不存在诽谤问题,是正当权利的行使。”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网络舆论空前活跃,网民通过微博、论坛发贴揭露官员腐败、违法乱纪的热情高涨,一个个“表叔”、“房叔”因为在网络的揭发下被免职接受调查。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网友因言获罪的事情也时有发生。王金祥先生认为,湖南冷水江市这位网友因发帖质疑当地市政府工作人员而被拘留事件,是又一起公权力被滥用事件:

“宣传部、公安局有个滥用权力的问题,侵害言论自由。”

在这一事件中,虽然冷水江市的公安行政处罚书说伍娟是受害者,但是报案的却是当地外宣办。很多人质疑,这不符合法律程序。北京的法律专家李静林先生分析说:

“由其他个人或单位报案、公安机关对人处罚,是违法的。这还涉及到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舆论监督。”

李静林先生认为,冷水江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段小文的做法属于官府带头违法,这类滥用权力的事情在中国许多权力机关有不同形式的表现:

“各个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内行使权力,这种滥用行为事情才能减少。”

本月初,有“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之称的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王培荣也被以“诽谤罪”判刑18个月。有民间舆论认为,这是对王培荣坚持网络举报进行的打压迫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