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星期二上午10点左右,光天化日下在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三号门门口发生一起自焚事件。星期三的中国官方报道称,警方初步调查认为事件是因劳资纠纷引起。
自焚者是一位34岁的汉族石姓男子。
石某与他的女友刘某一起于2013年7月入职温州瓯海宏印包装有限公司当工人,用工合同签到2014年1月底。然而,两人却在12月15号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结算还没有发放的一个半月工资;宏印包装有限公司虽然提出临时辞职违反用工合同规定,但同意先让其中一人辞职并结算工资,另一人必须待到农历年年底才能辞职。宏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处理方式没有得到石姓男子和他女友刘某的同意,结果引发劳资纠纷,进而发生了石姓男子自焚的悲剧。
对此,深圳劳资纠纷专业人士张治儒先生表示,自焚者可能有紧急的事情要办,企业的处理方法可能与当地的用工荒有关。
“我个人揣测,当天辞工,当天离开,当天要求结算工资一般都是辞职者有特别紧急的事情不得已而为之。通常,工人会主动提前与企业协商,要求辞工。然而,现在很多企业存在招工难的问题,结果造成企业找理由或接口拖延工人的辞工请求。招工难的问题在珠三角地区和深圳也是普遍存在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测,自焚工人也有可能提前提出辞职,但企业不予批准,且处理方法不当,投诉又没有得到自己预期的结果,感到自己的权益受不到保护,于是采取自焚的极端方式。”
由于被保安人员和民警及时制止和送往医院抢救,自焚者只是烧伤面积达50%,暂且没有生命危险。
在网络上闻知自焚事件的温州居民李先生表示,当地人都认为自焚者不应该为了区区一个半月的工作就采取自焚的极端方式表达不满,在有用工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自焚者可能更应该检讨一下。
对此,旅居瑞典的中国问题观察人士黎原野先生表示赞同。
“此外,一个人能够做出自焚这样极端的事情,自焚前肯定也试图寻求各种帮助,但是没有得到。得不到帮助想不开才自焚。 由此, 中国社会救助职能的缺失也应注意”。
温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创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温州模式”。自焚者就职的宏印包装有限公司是家不大不小的民营企业,已经经营将近20年。
张治儒先生表示,虽然自焚者自焚的方式不足取,应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中国社会保障劳工权益的环境不尽人意应该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
“我们建议工人走法律程序,但走法律程序维权的道路非常艰辛,非常艰苦,困难重重。虽然自焚者的行为比较极端,但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漠视也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今年三月初曾有报道,温州一名男子因信用卡额度被下调在银行自焚的事件。现在又发生因劳资纠纷引起的自焚事件。中国官方报道说,温州市政府和市委都“高度重视, 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救治自焚者,做好安抚家属等工作”。
黎原野先生表示,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法制健全的宪法社会,法律都不是万能的;一个社会必须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心和仁爱之心。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