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發帖觸雷 王愛忠尋釁滋事罪成被判囚三年
本週四,廣州異議人士王愛忠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宣判。法院以王愛忠長期轉載境外媒體報道並發表不實言論爲由,裁定他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有評論則認爲,王愛忠只是合法對當局提出質疑,根本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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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也就是王愛忠案宣判當天早上,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帶氣氛緊張。當局加派警力戒備。一名基於安全考量要求匿名的廣州公民表示,不少人像他一樣,希望到場聲援王愛忠,最後都被公安驅趕甚至帶走。
視頻:5月18日, 廣州市當局在天河區法院門外加派警力戒備,街上滿布便衣公安,防範公衆到場聲援異議人士王愛忠。(受訪者獨家提供)
廣州公民:“在法院門口到地鐵口,沿途超過一公里都有便衣警察,估計總共有七、八十人。他們七、八個便衣圍着我,其中一人要求我拿身份證出來。對方把我的身份證摔在地上,要我立馬走, 否則要把我送到派出所。”
視頻:5月18日,到天河區法院聲援王愛忠的人士一律被公安驅趕,部分人更被強制帶上警車。(受訪者獨家提供)
當天清晨,王愛忠妻子王賀楠由三名國保人員陪同到法院。
王賀楠:“一男兩女國保,派專車來我們家樓下,把我帶到法院這邊。那兩個女的全程看着我,他們就讓我到愛忠開庭外面的等待區等待。”
根據法院判詞,當局指控王愛忠利用社交平臺,引述轉載境外媒體有關中國政治制度的不實報道,並配上添加虛假信息的言論,嚴重損害中國形象,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裁定他尋釁滋事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王賀楠:“完全是個笑話。律師一直都爲愛忠做無罪辯護的。愛忠所有這些東西(言論)都不構成犯罪,最後給愛忠判了三年,這些我們絕對是不服的。”
王愛忠家屬遭當局阻止出庭聽判
王賀楠譴責當局以自己做過筆錄,屬於證人爲由,阻止她旁聽庭前會議和到庭聽判。
王賀楠:“就是封我的嘴,不想讓我知道太多開庭的程序和內容,等於封我的口一樣,避免我在外面發佈一些什麼東西。他們想要從精神層面折磨你,因爲我和愛忠已經兩年沒見了,他們就想用這些方法來折磨你的精神意志。”
原籍浙江的王愛忠上世紀九十年代到廣州求學,畢業後留在當地發展。他是南方街頭運動發起人之一,被捕前經常活躍於推特等社交平臺,並接受外媒採訪。2021年5月,他在廣州住所被警方帶走。
異議人士梁一鳴認爲,王愛忠的言論一向溫和,從未超越中國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範圍。
梁一鳴:“就好像是武漢疫情那樣,王愛忠曾要求公開傷亡人數,當局覺得這樣會造成恐慌,所以就不喜歡這種積極思維的人。但是,我們作爲公民有權利提出質疑,要不然我們沒必要去納稅,養一個爲所欲爲的國家。”
被判囚三年的王愛忠在扣減羈押期後,預計會在明年5月獲釋。家屬已表明,支持他提出上訴。
記者:高鋒 責編:許書婷 何平 網編: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