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悼念六四被控尋釁滋事 江蘇史庭福壓力下庭上認罪
2018.02.08 09:55 ET
去年在南京公開悼念“六四”的江蘇網民史庭福被控“尋釁滋事”罪一案,週四(2月8日)在南京市完成審訊,擇日宣判。史庭福的代表律師透露,其當事人已在庭上認罪。
史庭福涉嫌“尋釁滋事”案週四上午在南京雨花臺區法院開審。審訊歷時約2小時,擇日宣判。
史庭福代表律師劉浩向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透露,基於壓力等因素,其當事人已在庭上認罪。
劉浩:各方面的考慮。比如他身體的原因,年齡也大了,各個方面的顧慮,他就表示作一些協調妥協吧,就是認錯認罪,以爭取坦白從寬,儘快出來,作爲律師也表示理解。我們就提出他是無罪的,即使有罪也是屬於輕微,應該免除處罰,希望妥善處理本案,儘快釋放,希望他能回家過春節,獲得好的影響吧。
去年6月4日,史庭福身穿紀念“六四”的文化衫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門外演講,呼籲路人不要忘記這個日子,要求羣衆拍照發上網讓更多人關注。
他的兒子史競週四作爲家屬唯一代表去法院旁聽了審訊。
史競:除了我可以進去,其他人都不能進去。我坐在旁聽席,旁邊很多人都是我不認識的人,我感覺很奇怪。我們的律師也說了,對方(控方)的理由(理據)完全不充分,因爲“尋釁滋事”是針對人和物,我父親不針對人和物,所以沒有尋釁滋事的理由,我父親只說“是”和“不是”,由律師來爲我爸無罪辯護的。
該案審訊前後,有數十名維權人士在法院門外聚集,當局加強警力戒備,部分人被公安帶走,到審訊結束才獲釋。到了現場的一名匿名維權人士表示,他和史庭福同樣是合法權益受損,所以才決定親自到法院聲援史庭福。
維權人士:我據理力爭,我對他們說,旁聽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公民有權利監督,但是這麼一個請求被他們拒絕了,而且被他們驅趕,最後還強制帶離。主要它(案件)不涉嫌保密,或者國家安全、隱私。我覺得它拒絕我們本身就是違法的。我們進到法院根本看不到法院的工作人員、全都是便衣。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經常被行政機關所損害,我當然也會關注別人的事件。
特約記者:高鋒/ 責編:石山、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