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琳尋釁滋事罪成判刑三年


2018.12.07 09:55 ET
M1207GF1.jpg 2018年12月7日,徐琳妻子王女士(左一)到廣州南沙法院出席宣判。徐琳代表律師劉浩(右一)認爲判刑不公。(志願者提供/記者高鋒)

廣東網絡作曲家徐琳涉嫌尋釁滋事案週五(12月7日)宣判。法院裁定徐琳罪成,判刑3年。判決書指徐琳在網上發佈虛假信息,並且利用網絡多次辱罵國家領導人。徐琳的代表律師承認,他受到來自官方的巨大壓力。

徐琳案備受各方關注。廣州南沙法院外圍週五早上戒備森嚴。

徐琳被捕前與搭檔劉四仿合作無間,由徐琳作曲作詞,劉四仿演唱的多首作品在互聯網傳播,受到不少網友歡迎。

法院的判決書指徐琳無視法律,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涉及國內重大事件的虛假信息,混餚視聽,蠱惑羣衆,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判決書又指徐琳利用信息網絡多次辱罵國家領導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情節惡劣,尋釁滋事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

徐琳的代表律師劉浩認爲判刑不公,但拒絕進一步評論。

劉浩:“我認爲罪名不成立。也請理解律師的特別處境。這個案子在廣州很受重視。我在廣州執業,不得不考慮自己的執業環境。我作爲律師壓力很大,已經受到有關部門的交代,否則吊照,停止執業。”

徐妻: 跟毛主席時代有什麼分別呢?

徐琳的妻子王女士認爲判刑太重,估計與徐琳被捕後拒絕妥協有關。徐琳早前證實患上乳腺增生,據瞭解現時病情緩和,但王女士質疑,丈夫在服刑期間能否獲得適當治療。

王女士:“現在好多了,沒有擴散了。現在他表面很正常,但是(病情)慢慢惡化也很難說。我覺得判得實在太重了,這樣判下來跟以前毛主席時代又有什麼分別呢?”

徐琳的作品以諷刺時弊見稱,估計因而觸怒當局。廣州維權人士黃永祥表示,他身邊不少朋友都因爲徐琳的遭遇提高警惕。

黃永祥:“尤其現在推特上不少人都因爲言論而被拘留,對普通人來說肯定有阻嚇作用,對普通人肯定會形成自我審查。”

徐琳早在被捕前已多次受到國保人員滋擾,後來更由於當局施壓而失去工作。他和劉四仿去年9月分別在湖南和江西被捕,分案處理的劉四仿早前獲取保候審。

特約記者:高鋒/責編:胡力漢/嘉遠 網編: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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