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酒案”罗富誉被判缓刑获释

成都“六四酒案”的审讯进入第3天。法院4月3日裁定,被告之一罗富誉“寻衅滋事”罪成,判囚三年,缓刑四年,扣减关押时间后同日获释。最后一名被告陈兵周四也会有裁决。

罗富誉的庭审只进行了约一小时。成都市中级法院裁定他“寻衅滋事”罪成,判囚三年,缓刑四年。

本台记者周三下午致电他的妻子高燕。

高燕:“现在正在告诉我取保的一些东西(手续),弄完了就可以接他回家了。”

记者:“您对于罗富誉的判刑是否满意呢?”

高燕:“不太满意。”

记者其后尝试再接触高燕,电话已无人接听。家属在社交媒体形容,庭审过程当中,法官、官派律师和检察官只是在走程序,就好像念台词一样,

除了罗富誉之外,同案2名被告符海陆和张隽勇早前已判囚3年,并分别缓刑5年和4年。据了解,3人在缓刑期间会有10天取保期,期间不允许和外界接触。

一直关注案件的成都公民张云忠估计,当局可能认为判缓刑已经可以达到目的。

张云忠:“意思就是把你放出来以后还要限制你出城。每周要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有些东西你根本不敢去做,网上也不准发帖,他要重新收监就重新收监。因为涉及到敏感事件,就以寻衅滋事定刑,不会说六四这些事情。”

外界预料,最后一名被告陈兵周四也会判缓刑。不过,张云忠认为,目前言之尚早。

张云忠:“陈兵估计比较复杂。陈兵是过了一段时间才抓,在成都双流机场被控制,估计(判刑)不太一样。按其他朋友的分析,估计不是太理想吧。”

陈兵开审前夕,他的姐姐被怀疑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因呼吸困难送进医院。

张云忠:“他姐姐陈佳红说要到成都来旁听,国保就说要尾随一起来,说要控制她。她听到这个消息突然就晕倒了,要送到医院抢救。”

陈兵和符海陆、张隽勇及罗富誉2016年因为在酒瓶上贴上谐音“铭记八九六四“的商标而被捕,其后案件拖延至本周一,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分四天审讯。

记者:高锋 责编:胡力汉、安克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