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峯再審判1年10個月 家屬指減刑2月形同詐騙


2017.11.01 15:3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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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101GF2.jpg 山東網民王江峯涉嫌“尋釁滋事”案重審宣判,獲“減刑”至1年10個月。家屬不滿裁決,認爲當局根本無意還王江峯一個公道。(孫文娟獨家提供,拍攝日期不詳)
Photo: RFA

山東網民王江峯因在網上轉發“習包子”文章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案件重審後本週三進行宣判。王江峯獲“減刑”兩個月,刑期減至1年10個月。王江峯表明會上訴。他的妻子不滿裁決,認爲所謂“重審“只是形式,當局根本無意還王江峯一個公道。

王江峯今年3月被裁定“尋釁滋事”罪成,判刑2年。案件1個多月前重審,週三(11月1日)在山東省招遠市看守所宣判,把刑期減爲1年10個月。至於爲何不輕判,辯護律師李永恆表示,法院至今沒有解釋原因。

李永恆:他是當庭宣讀的。到明天他要送達判決書以後,才進入上訴期。王江峯在庭上明確表明要上訴。我還沒有研發判決書的內容發生了什麼新的變化。

王江峯去年在微信和QQ羣轉發涉及中國領導人的言論, 並以“毛賊”和“習包子”形容毛澤東、習近平。法院今年4月以“判詞有誤,不能認定王江峯在微信朋友圈的交流爲公共空間”爲由”撤回原判,但重審程序在5個月後才啓動。他妻子孫文娟向自由亞洲電臺剖白過去大半年的心路歷程。

孫文娟:剛開始他們再審的時候,真的對法律非常有信心,“犯錯趕緊改”,再審肯定是要無罪釋放的。拖拖拖一直拖到9月29號纔再開庭,心就開始懸起來了。他們拖的那麼長的時間,一個就是爲了阻止王江峯上訴,另外就是當時這事情可以說是中國第一例因言入罪被判刑的,他們是否迫於輿論壓力,所以就弄了一個再審,讓我們好閉嘴。

幾個月的等待換來減刑兩個月使孫文娟感到受騙。

孫文娟:弄了這麼一個大陣仗,兜了一個圈子,就少了2個月,所以現在就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他們現在弄得這個再審就是騙人的。非常的氣憤,無法用語言表達的這種氣氛。

週三重審宣判,看守所參照開庭時的安排在外圍設立警戒,只讓持證件人士和車輛通過。警察和辯方一度發生爭執。

特約記者:高鋒/責編:石山/吳晶 網編: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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