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律师余文生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日前经江苏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家属和该案代理律师谴责当局,在未完成二审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作出裁定严重违法。
余文生的辩护律师上周六(26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日期是本月13日。法院认为,余文生案原审判决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判监禁四年。
余文生的妻子许艳批评法院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接受辩护律师的辩词,也没有开庭处理上诉;认为二审判决不公正、不公义。
许艳:“二审要求有辩护律师辩护词给当事人辩护,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是法律程序必须遵守的问题,只有保障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体正义。现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连程序都没有走完,然后直接硬判。”
许艳说,曾向法院及看守所查询都无法得知丈夫被关押在哪个监狱。她要求当局将余文生转到北京的监狱服刑,并会继续为丈夫申诉。
许艳:“要求中国政府依法告诉我,余文生有没有被送到监狱,送到哪个监狱。另一方面,我要求中国政府能把余文生分到北京的监狱,因为余文生是北京人,他的户口所在地和我家人的居住地都在北京,这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有利家属探视,不要再弄到特别远的外地,这其实是给家庭继续制造伤害。”
该案代理律师谴责江苏高院绕过程序,没有以书面通知合议庭的组成人员。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干事杜松认为,这剥夺了当事人与辩护律师的权利。
杜松:“审判方一定要提供书面通知,有关审委会的成员名单,有什么人讨论过这个案子也是要告知的,让被告和辩护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这也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律师也指责法院以不同手段阻挠他们阅卷。
杜松:“律师应该要把所有卷宗列出的一些证据复制完,了解完,才能进行充分的辩护。否则法院不应进行审判,或者把案子都审完了,作出了判决,才通知律师。”
余文生曾为多名被捕的“709案”律师辩护,今年六月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案件从开庭审理到宣判都是秘密进行。
记者:高锋 责编:胡力汉、何平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