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密件曝光 指導武漢法院判決方斌案
網上曝光的一份《中共中央政法委專報》密件顯示,武漢公民記者方斌案的決策權在於中共高層,武漢法院只是奉命行事。
繼本臺率先披露武漢公民記者方斌遭祕密判刑3年,並將於本月刑滿的消息後,本週日,境外社交平臺廣泛流傳兩份標註“機密+長期”的中共中央政法委文件和對方斌的判決書,顯示方斌案及其他政治犯的處理手法都是“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表明方斌案從一開始到判刑,均由中共中央政法委主導。
這份外漏的《中央政法委專報》裏,主旨即是“關於被告人方斌尋釁滋事案依法處理有關問題的研究意見”,是中共中央政法委辦公廳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以及湖北省委政法委的批示。該文件簽發者爲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員陳一新,簽發時間是2022年4月7日。
文件詳述方斌行爲“更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其接受美聯社等境外媒體採訪,對其處理應防止被敵對勢力所利用,藉機攻擊“迫害打壓公佈武漢新冠肺炎疫情真相的公民”,因此“按照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的原則....認定其構成尋釁滋事罪。擬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知情人士:武漢司法系統不願承擔責任拋出中央密件
武漢一位因個人安全理由要求匿名的人士當天對本臺說:“武漢司法系統不願承擔外界對他們隱瞞起訴書的指責,以此文件證明武漢司法機關無權處理方斌案。”
維權網同日發佈了有關該案的《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這份落款日期爲2022年8月26日的二審“裁定書”提到,方斌被控編造關於武漢新冠肺炎疫情的虛假信息,利用手機錄製視頻,通過互聯網翻牆軟件登陸境外網站發佈而引起大量觀看和評論,原審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方斌3年有期徒刑的量刑適當,決定維持原判。
中共中央政法委密件神祕曝光
不願公開身份的人士對本臺說,在方斌即將刑滿釋放前,中共機密文件曝光,表明地方主審官不願背鍋:“就是因爲有關報道,逼出了他們(官方)的判決書,爲了說明他們(對方斌)的判決書不是他們有意扣而不發,他們把中央政法委的機密文件公開,就是爲了撇清和方斌案的關係,這背後存在的角力,很複雜。”
在第一時間獲得上述文件的異議人士林生亮對本臺說,湖北司法機關不願爲方斌案承擔外界追責:“是他們內部人搞出來的,體制內有一幫人對體制不滿,把這些信息向外泄露,這是甩鍋的動作。方斌被列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是認爲鑑於什麼。。。該案是冷處理的,如果按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怎麼會判刑三年,這種暴露非常好。”
方斌不滿判決提出上訴遭駁回
知情人士說,方斌於2020年2月9日被警方監視居住,次年被以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方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去年8月,二審法院裁定方斌案維持一審判決。
去年8月26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稱,上訴人方斌提出其未虛構事實,不構成犯罪,原審適用法律錯誤的上訴理由。裁定書指本案有書證、電子證據、勘驗、勘查筆錄、視聽資料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實方斌在武漢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其家中借疫情虛構事實,編造虛假信息,發表不實言論,錄製不實視頻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等,其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原審認定罪名和適用法律準確,該上訴理由與本案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不符,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採納。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臺上週二報道,武漢公民記者方斌在新冠疫情期間拍攝感染者死亡情況,遭祕密判刑三年。近日,有關當局告訴方斌的親屬,方斌將於本月內刑滿出獄。
記者:古亭 責編:陳美華、許書婷、嘉遠 網編:瑞哲